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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11755 | |
发文字号:黎政办发〔2025〕3号 | 发文时间:2025-05-09 |
发文机关:黎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货运源头企业 |
标题:黎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示全县货运源头企业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布日期:2025-05-09 |
各镇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
为加强对全县货物运输源头单位的监督管理,根据省、市2025年治超工作要求,从源头上遏制超限超载行为的发生,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全县16家重点合法货运源头企业名单向全社会公示。各镇和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履行好源头治超监管责任,监督源头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要加大对非法源头企业的打击力度,依法查处。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和非法装载的企业进行监督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355-6589813,确保超载车辆不上路,上路车辆不超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黎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