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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2-65656 | |
发文字号:黎政办发〔2022〕11号 | 发文时间:2022-10-17 |
发文机关:黎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实施方案 |
标题:黎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黎城县迎接国家园林县城复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布日期:2022-10-17 |
黎侯镇、县直各有关单位:
《黎城县迎接国家园林县城复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黎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黎城县迎接国家园林县城复查工作
实施方案
2022年是我县国家园林县城复查之年,为顺利通过住建部的复查验收,不断提升园林绿化质量,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长治市城市绿化领导组办公室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执行新的国家园林县城评选标准和相关要求,发挥国家园林县城在建设宜居、绿色、韧性、人文城市中的作用,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美丽花园新黎城。
二、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以国家园林县城复查验收为契机,系统实施城市绿化品质提升工作,尽快补齐绿化工作短板,全面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水平,顺利通过国家园林县城复查验收。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县顺利通过国家园林县城复查验收,特成立国家园林县城复查验收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李颖南 县委副书记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武华栋 副县长、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局长
桑喜荣 县政府办主任
魏晓伟 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主持日常工作的副局长
成 员: 岳红宜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主持日常工作的副局长
靳 伟 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主持日常工作的副局长
江建军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杨秀清 长治市生态环境局黎城分局局长
张少芳 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郭 磊 县文旅局负责人
刘建国 黎侯镇政府负责人
康海江 县市容环卫服务中心主任
贾步青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市容环卫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康海江兼任,负责国家园林县城复查验收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等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2年10月8日—2022年10月13日)
召开黎城县迎接国家园林县城复查工作动员部署会,细化完善国家园林县城复查工作方案,组织专班成员学习国家园林县城评选标准和相关要求,营造全民共建的浓厚氛围。
(二)实施阶段(2022年10月14日—2022年11月30日)
收集国家园林县城复查的文字、影像、遥感等相关资料。对道路、单位庭院、居住小区等各类绿地进行达标改造。
(三)巩固阶段(2022年12月1日—2023年5月31日)
各责任单位要强化落实工作措施,查缺补漏,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国家园林县城复查成果,为复审验收做好准备。
五、主要任务
1、采取规划建绿、破硬增绿、弃地覆绿、见缝插绿、拆违建绿、立体造绿等多项措施,大力开展园林绿化,增加各类绿地面积,力争赶超国家园林县城标准要求;
2、修编《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在规划中具体祥实地增加公园体系、生物多样性保护、海绵城市建设专章内容;
3、委托专业单位开展城市绿地遥感测评,规范编制遥感测评报告;
4、对相关城市绿化、公园绿地面积等数据进行矢量化,并录入本市数字园林信息系统;
5、对《黎城县绿化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政策和标准进行修订,并严格实施;
6、积极推进园林式居住区(单位)的创建工作;
7、按照《城市绿地防灾避险设计导则》设施要求,完成现有绿地的防灾避险功能改造;
8、建立具有历史价值的公园保护名录,并按照名录和保护要求实施保护;
9、普查建成区内古树名木及其后备资源,并加以保护;
10、加强园林绿化工程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使园林绿化工程中持证人员数量达到100%;
11、积极申报国家园林城市示范项目2-3个。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国家园林县城复检验收的重要性、必要性,切实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各责任单位要将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倒排工期,卡死进度,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全方位、无死角地把国家园林县城复查验收工作落到实处。
(二)注重宣传引导,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系列宣传活动,通过开展全过程、多角度、深层次宣传报道,不断增强全民绿化意识,提高群众参与程度,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园林县城创建工作所取得的成效。
(三)狠抓责任落实,确保实效。国家园林县城复查验收领导组将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定期不定期地进行监督检查,对不作为、慢作为、有令不行、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单位和责任人,要严格责任追究,同时纳入全年考核,确保国家园林县城复查验收工作顺利进行,并如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