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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39447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08-04 |
发文机关:黎城县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标题:黎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黎城县乡镇权责清单的通知 |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发布日期:2023-08-04 |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巩固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加快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等有关规定和省委编办落实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要求,依照省委编办、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山西省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参考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晋编办字〔2022〕88号)、《黎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黎城县乡镇承接县级行政执法职权事项清单〉的通知》(黎政发〔2022〕22号)、《黎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黎城县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基层放权赋能工作方案>的通知》,系统编制了《黎城县乡镇权责清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黎城县乡镇权责清单》共163项,其中行政许可7项、行政处罚60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给付4项、行政检查9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裁决2项、其他行政权力71项。
二、工作要求
(一)及时公开发布。各镇结合有关规定,以及其他依法下放、委托的行政职权等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本乡镇权责清单,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专栏按程序公开发布,严格执行“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坚决落实责任主体,防止权力行使中的越位、缺位、错位行为,切实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
(二)加强动态管理。认真落实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制度,确保清单的准确性、时效性。各镇要按照乡镇权责清单目录,制定职权运行流程图和廉政风险防控图,明确程序环节,编制办事指南、一次性告知清单等,确保权责清单的可操作性。
(三)主动接受监督。乡镇权责清单公布后,各镇、各有关部门要以此为抓手,优化办事流程,大力推进网上办事,主动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监督,确保权责清单的实施取得实效,进一步规范基层权力运行。
(四)厘清县乡关系。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各职能部门不得随意将行政事务下放到乡镇,对于确需县乡两级共同配合完成的重点工作,要明晰各自职责和主体责任、配合责任,避免以属地管理为由把责任下推,推动基层减负工作不断走深走实。
黎城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