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山西省政府  |   长治市政府 今天是

热点查询:长治黎城旅游

当前位置:首页 > 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 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关于加强对小区物业公司行业监管的建议

 时间:2023-02-10 09:12       大    中    小      来源: 黎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尊敬的吴梁华、王军、胡小申委员:

您好!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房地产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小区物业公司行业监管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职能部门或乡镇、社区对物业公司的领导作用,使社区在物业公司的选择、聘用等起关键协调、沟通作用。

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所以说,选择物业公司主家是业主。业主可以共同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管理公司,并按照服务合同约定内容服务,业主委员会有监督管理小区物业服务活动。

二、加大对物业公司的财务审核监管力度,加大对其不当得利的乱收费行为的审计和处罚。

长治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物业服务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利润。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不包括专项维修资金、分摊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服务机构固定资产折旧费用。

我县物业公司全部按照《关于规范长治市物业服务收费与管理》标准执行,对乱收费问题,我中心将会同物价部门联合查处并处罚。

三、关于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由所在地市的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加强对物业公司的考核,对连续多次考核排名靠后的公司实行淘汰。

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四、推动成立物业行业协会,增进行业交流,加强行业自律。

我县目前已成立物业行业党支部,推进党建工作,下一步将积极推进成立物业行业协会。

五、制定全县物业管理服务统一标准(分类型),规范物业管理行为,做到收费与服务相一致,让业主真正感受到物业服务到家的感觉。

目前,我县执行的是长治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治市房地产服务中心《关于规范长治市物业服务收费与管理》的标准。

长治市《物业管理实行细则》第五条规定:物业服务与收费应遵循合理、公开、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中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确保业主真正感受家的感觉。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我县住建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

联 系 人:刘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