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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建设的建议

 时间:2023-02-03 16:19       大    中    小      来源: 黎城县民政局

尊敬的王俊兰委员:

您好!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县养老服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现状。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中发〔2020〕25号)工作部署,按照省委总体思路和要求,立足“9073”(90%居家养老、7%社区养老、3%机构养老)养老服务格局,解决好社区居家养老这一民生问题,探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让老年人过上有品质、有尊严的晚年生活。全县60周岁以上老人约3万人,占人口总数22%,已步入老龄社会,同时失能老人也同步增加。我县共有各类养老机构56所,其中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45所,公建民营4所、敬老院4所、民营3所(包括2个企业),共设计床位976张(包括护理型床位32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33张。

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养老服务。《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明确规定了养老机构在用地、用水、用电、税收等方面扶持政策,依据《实施意见》有关要求,对承接养老机构的民办非营利养老机构,可享受一次性建设补贴、消防改造补贴,在运营中可享受床位补贴、责任保险补贴,以此扶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我局将机构养老作为民生重点优先保障、优先托底。支持民营养老机构发展,及时下拨建设奖补和运营补贴。

三、健全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体系。按照长治市卫健委和市民政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规范签约合作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县积极要求养老机构落实好院民医疗康复服务需求,积极通过与卫生医疗机构签订医养服务协议,解决院民医疗需求。目前,全县11所养老机构和45所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已与乡镇所在卫生院签订合作协议。

四、加大对护理人才队伍的培养。当前,养老行业存在养老护理人才供给不足,培养力度弱、岗位留人难、培养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对此,上级部门已高度关切,在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等会议上多次提到建立完善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制度,切实解决养老护理人才短缺,推动养老市场专业化发展。为切实提高我县养老护理人员职业素养、专业素质和综合技能,推进养老护理员队伍专业化建设,适应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需求,按照省、市民政部门《关于2021年“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提质增效任务分工的通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办、县民政局组织,举办第一期养老护理员培训,参加培训的共35人,其中33人取得执业职格证书,持证的养老护理人员数量逐年增高。

五、加快发展社区养老模式。我局依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关于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山西省城镇社区养老幸福工程工作机制》《关于进一步落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扶持政策的通知》以及省、市《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等要求,认真探索老龄化应对措施,加大养老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今年,为推进社区养老、互助养老,补齐养老短板,增加养老供给,科学谋划扎实推进城镇社区养老幸福工程建设计划将鼓楼社区民政福利楼改造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总建筑面积700平方面,改造完成可覆盖鼓楼社区、西关社区,为有需求的提供长短期托养、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居家照料、助餐助浴、休闲娱乐、巡防关爱等服务。

六、推动社区居家智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实施“互联网+社区养老”行动,加快智慧养老数字化、信息化建设。建立社区养老服务信息系统,拓展信息技术在社区养老服务中的应用,做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线上线下无缝对接,供需有效衔接,"实现以助餐、助行、助医、助洁、助购、助急“六助”为内容的“零距离”服务。通过信息楼术,掌握社区独居、空巢等老年人实时情况,将服务和关爱落到实处。促进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与通信技术在社区养老领域的深度应用。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您一如既往地帮助我们的工作,欢迎您今后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