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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优化县城部分学校周边路段管制和服务的建议

 时间:2026-03-18 09:11       大    中    小      来源: 黎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尊敬的李鑫山代表:

您好!感谢您对我县学校周边路段交通秩序和服务优化工作的关注与建言。您提出的问题切中实际,所提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作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我们高度重视校园周边经营秩序规范工作,现将相关落实情况及下一步计划答复如下:

一、强化校园周边经营巡查,压缩违规空间

针对县二中周边广邯街、广北路及县三中附近大南街等重点区域,我们已建立“高峰时段专人盯守+日常错时巡查”机制。每日早7:00-8:30、午11:30-13:00、晚16:30-18:00三个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安排执法人员定点值守,重点清理占用公交站台、十字路口及马路中央的流动摊贩,坚决制止商铺“伸舌头”经营行为。

二、规范商户经营行为,明确责任边界

我们对学校周边50米范围内的商铺逐一建档,与商户签订《校园周边规范经营承诺书》,明确禁止超出门窗、外墙摆卖商品,禁止占用公共通道从事经营活动。对县三中附近存在台阶外伸、占道经营的商铺,已联合城管部门开展集中整治,指导商户合理规划店内经营布局,避免因店外经营挤占道路资源。

三、深化多部门联合执法,形成整治合力

积极响应您提出的 “人性化综合执法” 建议,主动联合公安、城管、教育等部门建立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在执法过程中,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对首次违规的流动摊贩和商户,以宣传引导、批评教育为主;对多次违规、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形成有效震慑。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共治氛围

借助“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契机,向校园周边商户宣传《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提高商户守法经营意识。同时,配合教育部门走进学校,通过主题班会、宣传栏等形式,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文明出行、拒绝购买流动摊贩食品等理念,引导家长自觉规范停车,共同维护周边秩序。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履行市场监管职责,持续深化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将校园周边经营秩序纳入网格化监管体系,实现 “问题早发现、早处置”;二是探索建立商户信用评价机制,将违规经营行为与信用等级挂钩,倒逼商户自律;三是配合交通、公安等部门,在上下学高峰时段优化公交调度、加强交通疏导,共同为学生和群众营造安全、畅通的出行环境。

再次感谢您的宝贵建议,我们将认真吸纳落实,不断提升校园周边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