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3-18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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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黎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尊敬的李剑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学校及周边禁止售卖垃圾食品的建议》(第1705011号)已收悉。该提案精准聚焦校园食品安全顽疾,深刻揭示了高盐、高糖、高脂食品及“三无”产品对青少年健康的潜在危害,体现了您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高度责任感。经我局会同教育、卫健、城管等部门深入调研,现结合监管职责与现行政策,答复如下:
一、当前工作举措与阶段性成效
1.校园内部严控机制。依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及小卖部严禁售卖高盐、高糖、高脂食品及含糖饮料。推行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100%,食材溯源系统接入率达95%,校内食品安全风险整体可控。
2.周边商户分级监管。建立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食品经营主体“红黄绿”动态台账(现有登记商户62家):“红线清单”管理:禁止销售无标签标识、过期变质及非法添加食品;高频次专项检查:每学期联合执法不少于2次。
3.流动摊贩综合治理。联合城管部门开展“净校行动”,采取“定点值守+错时巡查”模式。2024年累计取缔校园周边流动食品摊点6处,宣传教育2次,引导合规经营。
二、难点问题剖析
1.“垃圾食品”界定模糊。现行国标(GB 28050)未明确定义“垃圾食品”,部分高热量预包装食品(如膨化类、糖果类)仍属合法流通范畴,监管执法缺乏精准依据。
2.隐蔽性违规行为增多。部分商户通过外卖平台、学生代购等渠道变相销售禁售食品,查处难度增大;小包装“五毛食品”易藏匿,常态化监管存在盲区。
3.健康替代品供给不足。低脂低糖零食、新鲜果切等健康替代品因成本高、保质期短,商户推广意愿低,学生选择空间有限。
三、深化治理的实施方案
(一)强化监督检查。
强化日常监督巡查,定期检查商铺的销售情况发现问题及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食品销售违法行为。督促食品经营者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并及时进行复查。
(二)创新监管模式,提升执法效能。
在检查的同时加大宣传,让食品经营户尤其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认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及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作为风险分级等级最高的经营户,是执法人员检查的重中之重,已第一时间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三)疏堵结合,优化供给生态。
设立“健康零食专区”:对校园周边商户增设健康专柜给予租金减免,引入冻干果蔬、坚果棒等高蛋白产品;发展校园营养角:支持学校自建酸奶屋、烘焙坊,提供平价健康加餐;严控自动售货机内容:教育部门牵头制定校内售货机准入食品白名单。
(四)风险防控与社会联动。
商户信用奖惩:对累计违规3次以上主体实施“校园周边禁入”,合规模范商户授予“绿色盾牌”标识并减免抽检频次。
您提出的问题直击校园食品监管要害,为我们指明了关键发力方向。下一步,我局将坚决扛起主体责任,以“四个最严”(最严谨标准、最严格监管、最严厉处罚、最严肃问责)为纲,全力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恳请您持续监督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