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3-03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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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黎侯镇
尊敬的赵践讷、王彩云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县城电动自行车管理,设立公共电动自行车充电区域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们很赞同两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四条建议,考虑到职能分工,我镇主要承担的是第三条关于划设电动自行车公共充电区域的相关职责。黎侯镇作为我县县域中心所在地,管辖着全县绝大多数居民小区,其中又多数为基础设施不完备的老旧居民小区,故而居民电动车停放难、充电难的问题很早就进入了我们的视野,但受限于占地规划、资金来源等各种困难迟迟难以下决心推动解决。今年以来,全国各地发生多起电动车违规充电引起火情的事故,特别是年初江苏南京一小区居民楼架空层违规停放电动车起火造成15人遇难的重大事故发生后,一种压力和紧迫感油然而生,县领导亦多次作出相关批示,要求我镇加快推进居民小区电动车充电桩配套建设工作。故从今年4月份起,我镇组织开展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居民小区电动车充电桩普及行动。
一是统计摸底明需求。安排全镇12个社区及辖有居民小区的晋福村、靳家街村对当前各小区内电动车充电桩安装建设情况开展前期摸底,统计现有充电桩及配套车棚的数量,根据小区居民充电需求及现有空地预估可新建充电桩的大致数量,同时一并收集了解当前社区居委会及小区物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针对性进行协商解决。
二是调研取经谋思路。我镇主要领导多次开展实地调研,前往充电桩配套相对完善的小区调研“取经”,了解其充电桩建设投入及运营模式,评估设备运行成效,力求探索具有普适性的推广模式。
三是比价择优定方案。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通过多方比价择优选取第三方运营公司开展投资建设,通过后续长效规范运营逐步收回成本实现盈利,减少社区及小区物业的资金投入成本,减轻落实过程中的阻碍。
四是宣传监管保长效。通过社区网格员上门发放传单、张贴宣传画,定期在小区居民群内发送温馨提示,联合县消防救援大队开展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应急演练等多种形式不断加强小区居民对于电动车停放及充电等方面的安全意识。同时召集各小区物业负责人开会座谈,要求物业切实担负起对小区电动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现象的管理职责,对业主违规行为及时劝阻并跟进教育,尽可能消除潜在安全风险隐患。
自本次充电桩普及行动开展以来,我镇共推动43个居民小区累计新增电动车充电桩接口1769个,有效缓解了部分小区居民电动车充电难的问题,过往入户充电、“飞线”充电等不良现象得到了明显改观。看到新安装好的充电桩与车棚,居民发自内心地为此举点赞。下一步,黎侯镇党委政府将继续从居民的实际需求出发,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面提升服务水平,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您一如既往地帮助我们的工作,欢迎您今后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