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小:【大】 【中】 【小】
| 索引号:000014349/2026-08827 | |
| 发文字号:黎政办发〔2026〕4号 | 发文时间:2026-04-21 |
| 发文机关:黎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源头企业 |
| 标题:黎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示全县货运源头企业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 发布日期:2026-04-21 |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为加强对全县货物运输源头单位的监督管理,根据省、市2026年治超工作要求,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科技治理、依法治理,持续推进治超模式向制度化、规范化、数字化治理转变,坚决遏制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切实维护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和公路基础设施安全。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全县14家重点合法货运源头企业名单向全社会公示。各镇和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履行好源头治超监管责任,监督源头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要加大对非法源头企业的打击力度,依法查处,并配套细化“一超四罚”和省政府第301号令实施细则,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和执行力,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和非法装载企业进行监督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355-6589813,确保超载车辆不上路,上路车辆不超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附件:黎城县公示源头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表
黎城县公示源头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表

黎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