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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01069 | |
发文字号:黎城办发〔2023〕29号 | 发文时间:2024-01-04 |
发文机关:黎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
标题:黎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黎城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布日期:2024-01-04 |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 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精神,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山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64号)和《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长治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长政办发〔2023〕39 号)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在《黎城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基础上,修订形成《黎城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将相关修订情况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情况,新增行政许可事项“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由省体育局主管,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实施;将省体育局主管的“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修改为“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
二、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新增行政许可事项“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由县应急管理局实施。
三、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新增行政许可事项“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签发”,由县公安局实施。
四、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银行账户开户许可”“ 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由人民银行省分行和市中心支行实施,从县级目录中删除。
各镇、各部门要认真落实《黎城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及时调整本级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不得随意增减行政许可事项,认领完善本级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确保事项清单和实施规范的合法性、时效性。
黎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