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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黎政办发〔2023〕11号 | 发文时间:2023-06-27 |
发文机关:黎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实施方案 |
标题:黎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黎城县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卫生 | 发布日期:2023-06-27 |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黎城县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黎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黎城县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县
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长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长卫疾控函〔2021〕56号)文件要求,为做好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县创建工作,提升全县人民健康水平,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牢牢把握新形势下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进一步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动员、全民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机制,建立适合我县特点的慢性病综合防控新模式,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实现人民共建共享。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充分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坚持提供全人群全生命周期慢性病防治管理服务,推进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化;坚持突出特色创新,促进均衡发展,带动全县慢性病防治管理水平整体提升,有效控制慢性病增长,稳步推进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县建设。
二、总体要求与目标
(一)总体要求
1.健全政府主导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协调机制。要加强多部门协同配合,统筹各方资源,加大政策保障,在政策制定、组织管理、队伍建设、经费拨付等方面给予充分支持,在环境治理、烟草控制、健身场所设施建设等慢性病危险因素控制方面采取有效行动。
2.国家级慢性病示范县创建与健康促进县、全国卫生城市等紧密结合,建设健康生产生活环境,优化人居环境。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文化、教育、科技、休闲、健身等功能,向人民群众就近提供生理、心理和社会文化等服务,构建全方位的健康支持环境。
3.构建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明确、部门协同、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整合型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积极打造公共卫生机构、二级及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慢性病防控机制,建立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
4.提供面向全人群、覆盖全生命周期的慢性病预防、筛查、诊断、治疗、康复全程管理服务,开展健康咨询、风险评估和干预指导等个性化健康服务。以癌症、高血压、糖尿病等为突破口,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强化早期筛查和发现,推进早诊早治工作;
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强化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5.教育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正确健康观。采用通俗易懂的方法普及健康知识和技能,强化个人健康责任意识,提高群众健康素养;依托全民健身运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等载体,促进群众形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
(二)工作目标
1.幼儿园、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覆盖率达100%,每学期不少于6学时;中小学生每天校园锻炼1小时的比例达100%,健康体检率达90%以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达50%以上;实施儿童窝沟封闭服务覆盖率不少于60%,12岁儿童患龋率低于25%。
2.建设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覆盖率均达100%,15岁以上成人吸烟率低于20%,吸烟率逐年下降,5年降低10%。
3.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达70%以上,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5%以上,30岁以上人群高血压知晓率达60%以上,18岁以上人群糖尿病知晓率达55%以上;35岁以上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70%、控制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以上;居民食盐、食用油的摄入量低于本省平均水平3%以上,5年下降15%以上。
4.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达100%,有条件的单位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比例不少于30%;社区15分钟健身圈/农村行政村体育设施覆盖率达100%;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达40%以上;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健身活动覆盖率达80%及以上;有自我健康管理小组并规范开展的社区覆盖率达50%及以上。
5.医疗机构首诊测血压率达100%;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30%以上;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率达90%以上;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的医疗机构覆盖率达80%以上,提供简短戒烟服务的医疗机构覆盖率达100%。
6.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养老机构比例达100%,设置老年医学科的二级综合性医院比例达70%。
7.设置健康检测点的机构覆盖率达100%,检测结果进入健康档案,实现信息利用;健康社区占辖区社区总数30%以上,健康社区覆盖率逐年增加5%或达到40%及以上;提供个性化健康指导的机构不少于50%;每2年1次体检并开展健康指导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员工数超过50人的企业的覆盖率不少于50%。
8.具备血糖、血脂、简易肺功能测定和大便隐血检测等4种技术并提供服务的镇卫生院的覆盖率达70%及以上;加强个人健康档案与健康体检信息的利用,发现高危人群登记率达100%;落实并开展高血压与糖尿病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服务,基层医疗机构门诊量占比不少于50%;镇卫生院提供6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到100%,社区(村)卫生室提供4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到70%。
三、时间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3月至4月)
各镇、相关部门结合本镇、本部门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组,做到机构健全,任务具体,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2.组织实施阶段(5月至6月)
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为群众提供方便,可及的自助式健康检测服务;开展社会因素调查,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普及公共体育设施,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开展烟草控制,降低人群吸烟率。
3.自查整改阶段(7月)
各镇、各部门的创建情况进行自查,由县国家级慢性病示范县创建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创建情况进行督导,对创建工作欠佳的镇或部门提出整改建议,对创建工作较好的镇或部门进行通报表扬和经验推广。
四、工作内容
(一)完善政策
1.建立多部门协作联动机制。成立国家级慢性病示范县创建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完善信息反馈沟通制度;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烟草控制、降低有害饮酒、减盐、控油、控制体重、全民健身等慢性病危险因素干预、疾病管理相关的政策规章制度;示范县创建领导小组建立工作督导制度,开展示范县创建的多部门联合督导。
2.保障慢性病防控经费。根据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科学合理安排慢性病防控相关工作经费。
3.建立有效的绩效管理及评价机制。将示范县创建相关工作纳入各镇、各部门年度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评价,落实工作问责制。
(二)环境支持
1.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开展健康家庭、社区、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建设和健康主题公园、步道、小屋、健康一条街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数量逐年增加。
2.为群众提供方便、可行的自助式健康检测服务。镇卫生院设置自助式健康检测点,检测内容包括身高、体重、腰围、血压等,并提供个性化健康指导。
3.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普及公共体育设施,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公共体育场地、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和学校的体育场地免费或降低收费向居民开放。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健身活动、组织健身竞赛活动。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
4.开展烟草控制,降低人群吸烟率。辖区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设置禁止烟草广告;建设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各级医疗机构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二级医院开设戒烟门诊,提供简短戒烟服务,降低辖区居民吸烟率。
(三)体系整合
1.建立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完善防治结合、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建立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的工作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的整合。
2.加强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县疾控中心按职能设置独立的慢性病防控科室,配备专职人员;二级医院配备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履行相应的公共卫生职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承担所在区域慢性病防控工作;慢性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专业培训不少于2次。
(四)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1.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开展慢性病防治全民健康教育。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定期宣传慢性病防治和健康素养知识;开展“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体重骨骼)专项行动;各社区(村)设有健康教育宣传阵地,向居民普及慢性病防控知识与技能。
2.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和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3.发挥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在慢性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开展群众性健身运动,每年至少开展 1 次多部门组织的集体性健身活动,鼓励慢性病患者积极参加自我健康管理活动。
(五)慢性病全程管理
1.规范健康体检,开展高危人群筛查与干预,加强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慢性病的早发现早诊治。开展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职工定期健康体检和健康指导。
2.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规范化管理。开展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慢性病分级诊疗服务;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团队负责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提高18岁以上人群高血压、糖尿病知晓率;提高35岁以上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和控制率。
3.在重点人群中开展口腔疾病防治。实施儿童窝沟封闭,控制12岁儿童患龋率。
4.完善区域卫生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医疗卫生机构间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建立区域卫生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公共卫生服务、诊疗信息互联互通;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提供便捷、高效的健康管理服务。
5.中西医并重,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预防、保健、诊疗、康复中的作用。各镇卫生院设立中医综合服务区,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的宣传及中医适宜技术推广。
6.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根据省级医保药品目录,配备使用一定数量或比例的药品。
7.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慢性病防控工作,促进医养结合。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力量参与,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融合。
(六)监测评估
1.开展过程质量控制和重点慢性病监测工作。规范开展覆盖慢性病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掌握全县重点慢性病状况、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慢性病监测数据互联互通。
2.开展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定期发布调查结果。每5年开展一次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并发布人群慢性病防控有关健康信息。
(七)创新引领
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有特色、可复制、可推广。倡导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社会、文化等建设和公共服务、公共产品供给相结合,适时总结有创新、有特色案例,在全县推广应用。
五、资料收集整理
各镇、各部门要成立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专(兼)职人员开展慢性病防控工作,负责收集本镇、本部门慢性病防控示范县创建相关资料,并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报送至县卫健局;县卫健局负责收集整理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县创建资料。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镇、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履行职责,结合本镇、本部门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积极探索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全面落实创建任务。要将示范县创建工作纳入本镇、本单位重点工作,加强沟通交流,提高工作效率,合力打造示范县建设支持性环境,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督导考核,落实各项措施。将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纳入对各镇、各部门的绩效考核,落实问责制,确保我县慢性病防控工作达到国家示范县标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导检查,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协调解决创建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大经费投入,保障工作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是重大的民心工程,是健康黎城建设的重点工作,要将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创建工作经费。
附件:
1.黎城县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组
2.黎城县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县创建工作职责分工
附件1:
黎城县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县
创建工作领导组
为进一步做好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县创建工作,特成立黎城县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县委副书记、县长
常务副组长:分管卫健工作的副县长
副 组 长:县卫健局主持日常工作的副局长
成 员: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主持日常工作的副局长;县公安局主管治安工作的副局长;县财政局、县教体局、县民政和人社局、县文旅局、长治市生态环境保护局黎城分局、县医保局、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县教育体育发展中心、县供销社、县融媒体中心、县医疗集团、县疾控局、县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县精神文明创建中心主要负责人;县总工会副主席、县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各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卫健局主持日常工作的副局长兼任,负责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协调会,指导、协调、解决示范县创建工作中的问题,督促检查各镇、相关部门示范县创建工作任务的落实和完成情况。
附件2:
黎城县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县
创建工作职责分工
(一)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将创建工作纳入各镇、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实行绩效考核评价,落实问责制;每年组织1次及以上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召开联络员会议;每年组织2次由5个以上部门参与的联合督导,每5年发布含慢性病防控内容的综合健康报告。
(二)县财政局。负责将慢性病综合防控经费纳入全县财政年度预算、决算管理,安排专项经费,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力量支持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保障慢性病防控工作长久可持续开展;按规划、计划提供示范县创建专项工作经费,专款专用,保障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
(三)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负责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四)县卫生健康局。建立防治结合、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制定实施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建设方案,明确医疗集团、县直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责。建立完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等工作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的整合;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的运行、质控、绩效评价机制。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健康单位、健康小屋等数量逐年增加;开展“三减三健”专项行动。开展烟草控制,降低人群吸烟率,全县所有单位全面禁烟,在醒目位置设置禁止吸烟标识。加强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疾控、二级医疗机构、镇卫生院/分院要建立慢性病防控科室,并有专职的公共卫生人员承担慢性病防控工作。提高慢性病签约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慢性病防控工作,促进医养结合,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居家养老、社区(村)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融合。适时总结有创新、有特色的慢性病防控工作案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加强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能力健设,健康社区(村)至少有1名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每年至少组织1次健康知识培训,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每年至少开展2项有特色的五进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生活方式宣传,围绕全国肿瘤防治宣传周、世界无烟日、全国高血压日等慢性病防治主题活动宣传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将慢性病示范县创建工作融入到创卫工作中,传播健康生活理念;协助开展健康餐厅、健康社区等健康支持性环境的创建。
(五)县医疗集团。负责医疗机构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县创建相关工作的督导、考核。将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县创建相关工作纳入到医疗集团年度考核,对各医疗机构定期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县创建工作检查督导,并将落实情况汇总上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卫健局)。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家庭、健康社区(村)建设,开展“三减三健”专项行动。为群众提供方便、可行的自助式健康检测服务,镇卫生院应设立自助式健康检测点,检测内容至少包括身高、体重、腰围、血压,并提供个性化健康指导。各级医疗机构要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医疗机构全面禁烟,二级医院开设戒烟门诊,提供简短戒烟服务。
各级医疗机构设有健康教育宣传阵地,包括健康教育活动室、宣传栏、健康课堂等,利用显示屏、宣传栏、互联网、健康主题日等广泛开展慢性病防治全民健康教育,向居民普及慢性病防控的知识与技能。规范健康体检,开展高危人群筛查与干预,加强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慢性病的早期发现与管理。将骨密度检查纳入常规体检,逐年提高50岁以上人群骨密度监测率。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规范化管理。在重点人群中开展口腔疾病防治,通过开展儿童窝沟封闭等,控制12岁儿童患龋率。完善区域信息平台,建立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公共卫生服务、诊疗信息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为签约服务的患者提供便捷、高效的健康管理和诊疗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预防、保健、诊疗、康复中的作用,镇卫生院有中医综合服务区,积极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的宣传及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定期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规范化培训和技术指导,提高基层卫生人员慢性病综合防控能力和诊疗技术水平。规范恶性肿瘤、急性心梗、脑卒中和死亡病例报告以及慢阻肺监测,执行高血压、糖尿病报告转介制度和首诊测血压制度。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高血压、糖尿病知晓率、管理率、控制率达到国家要求。利用信息技术支持,实现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的动态管理。承担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体检,要对体检结果进行登记分析,将体检分析报告及时反馈体检单位。
(六)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开展学校、托幼机构慢性病综合防控知识宣传,按要求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并按要求开设慢性病相关健康教育课程。负责创建“健康学校”,学校全面禁烟并张贴禁烟标识。配合医疗机构做好儿童龋齿的充填治疗及符合适应症儿童的口腔窝沟封闭工作。督促教育体育发展中心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负责开展全民健身运动,组织多部门开展集体性健身活动;建设15分钟健身圈,居民健身设施完好无损,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平米以上;公共体育场地、有条件的企事业、学校的体育场地免费或降低收费向社区居民开放;督促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健身活动,充分发挥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在慢性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开展群众性健身活动,组建至少5个群众健身团体,配有体育指导员, 鼓励社区慢性病患者积极参与健身活动。
(七)县疾控中心。负责每五年开展一次辖区慢性病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掌握辖区重点慢性病状况、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负责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规范化培训和技术指导,提高基层卫生人员慢性病综合防控能力。组织开展死因监测、心脑血管疾病报告、肿瘤登记、慢阻肺监测、慢病与营养监测等,登记报告达到基本技术指标,完成报告。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负责提供技术指导与督导,结合宣传日开展系列主题活动。负责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食堂、健康餐厅、健康酒店、健康学校、健康家庭、健康医院、健康超市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的技术指导工作。负责县内美容院、理发店等相关公共场所设置固定宣传栏,督促开展健康教育工作。负责对相关公共场所禁烟工作开展督导检查。
(八)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健康步道、健康知识一条街、健康主题公园等支持性环境建设。
(九)县融媒体中心。负责慢性病防治和健康教育宣传,每月至少2次;设置健康教育专栏,播放健康相关知识;配合卫健部门开展健康教育活动讲座,定期宣传慢性病防治和健康素养知识。
(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引导食品生产企业开发和生产低糖、低脂、低盐等有利于健康的食品;负责健康餐厅(酒店)、健康食堂和健康超市等的创建;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大众自我防范和保健能力;大力开展减盐、减油、减糖宣传动员工作。负责指导药店、食品加工场所、宾馆、饭店、旅店、餐饮店、洗浴中心等室内公共场所设置固定宣传栏,醒目位置张贴禁烟标识。
(十一)县公安局。负责提供全县人口及死亡资料,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居民死亡登记工作。
(十二)长治市生态环境保护局黎城分局。负责对 “三废”排放单位排污行为的监测管理;负责社区(村)、居室等环境质量的咨询监测、指导,加大对违法排污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排污单位污染治理的技术指导。
(十三)县精神文明创建中心。将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创建与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社区、健康单位的创建相结合。
(十四)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患有严重慢性病的贫困家庭实行救助,加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协助医疗机构向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的健康养老服务;协助疾控等部门做好居民死亡登记工作。负责将健康教育纳入全县各级各类继续教育培训,扩大健康教育知识培训覆盖面;结合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活动,对外出或外来务工农民组织开展健康相关知识的培训与指导。
(十五)县医保局。负责完善居民慢性病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机制,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
(十六)县总工会。组织部门开展集体性健身活动,大力倡导工间操活动,提高全民健康素质;倡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定期开展职工体检,掌握职工健康状况;发挥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在慢性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鼓励慢性病患者积极参与社区自我健康管理活动。
(十七)团县委、县妇联。协助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 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的宣传阵地作用,组织群众参与健康知识讲座,大力推广健康生活方式,协助开展健康家庭建设。
(十八)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县内图书馆、图书室、书店、网吧、KTV等公共场所设置固定宣传栏、张贴禁烟标识等健康教育工作;对相关公共场所健康教育与禁烟工作开展督导检查;负责全县旅游景点的健康教育宣传、张贴禁烟标识等健康教育工作。
(十九)县红十字会。负责对患有严重慢性病的贫困家庭实施人道主义救助, 充分利用志愿服务开展慢性病防控知识宣传,推崇健康生活理念。
(二十)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负责落实车站等大型公共场所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县内所有客运车辆(包括公交车、出租车、长途运输车)全面禁烟,在内部明显位置张贴禁烟标识。
(二十一)各镇。负责辖区内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县创建工作的宣传发动和督导落实。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示范县创建工作,将慢性病防控纳入各镇发展规划,制定促进居民健康的系列政策和相关措施;建立镇村两级健康促进领导小组和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的两级工作网络;广泛普及健康知识,大力推动全民健身运动,积极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负责做好健康社区与健康家庭创建工作。负责辖区内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在镇所在地制作健康教育宣传栏不少于3 处,以墙体标语、标牌等方式大力宣传慢性病防治知识。
(二十二)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制定本部门本单位慢性病防控工作方案,每年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健康教育培训、考核;设立固定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制定单位控烟工作制度及措施,全面落实禁烟工作;制定并落实工间健身制度,定期开展健康教育问卷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