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吴家庄保护区管理中心,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对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循环利用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黎城县生活垃圾分类
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黎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5日
黎城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动全县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高垃圾资源回收利用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通知》(国办发〔2017〕26号)、长治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18〕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遵循生态、绿色、循环、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把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作为改进城市管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不断提高全县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能力和水平,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县政府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职,积极发挥政府机关的示范带头作用,坚持“源头分类、统一投放、集中回收”的原则,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二)示范引领,积极推广。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带头示范,在居民区、公共场所、相关企业开展试点工作,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三)完善机制,全面推进。逐步完善各类体制机制,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办法,同步完善分类、收集、转运设施设备,加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等环节衔接,形成统一完整、协同高效的全流程运行体系。
(四)循环利用,市场运作。积极应用生活垃圾资源化新技术,开放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市场,建立市场化运作体系,实行项目化运作,引进、培育实力强、信誉好、专业化的市场主体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资源化循环利用水平。
三、工作目标
今年启动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到2020年,力争全面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置与循环利用的设施体系,县城建成区内垃圾分类投放设施、收运设施全覆盖,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四、实施范围
公共机构(机关单位、学校、医院)、公共场所、相关企业(宾馆、市场)、居民小区、社区。
五、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8年5月)
制定出台工作方案,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组,编制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用户手册等。举行试点启动仪式,开展垃圾分类知识讲座。
(二)试点示范阶段(2018年6月— 2018年12月)
10个党政机关(县委、县政府大院内各机关单位、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武装部、人社局、运管所、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住建局、青少年活动中心内各单位);7所学校(黎城一中、黎城二中、黎城三中、北坊小学、五一小学、桥北幼儿园、机关幼儿园);2所医院(县医院、中医院);1个市场(黎民市场);2个公共服务场所(黎城宾馆、黎侯大酒店);3个居民小区(黎侯庄园、同元小区、宏远小区);2个社区(东关社区、西关社区)先行开展垃圾分类示范,积累经验。
(三)深入推广阶段(2019年1月—2019年12月)
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县城建成区内所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共场所、50%以上相关企业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县城内新增5个居民区开展试点工作,同时积极在黎侯镇、停河铺乡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
(四)全面推行阶段(2020年1月—2020年12月)
在总结垃圾分类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完成分类设施体系建设,基本形成组织有力、政策完善、制度健全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分类管理体系,力争县城建成区范围内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同时在其他乡镇开展试点工作。
六、主要任务
(一)确定分类方式
根据生活垃圾成分构成与产生主体的特点,实行“4+2”分类方式,即居民小区、社区、相关企业采用“四分法”,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其他垃圾;公共机构、公共场所采用二分法,分为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每个单位在适当位置放置1处有害垃圾收集容器)。
生活垃圾分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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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 域 |
实施主体 |
分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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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小区 |
有物业管理的由物业实施
无物业管理的由社区实施 |
①可回收物
②有害垃圾
③湿 垃 圾
④其他垃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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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 |
村民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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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经营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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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机构 |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 |
①可回收物
②其他垃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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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 |
管理单位 |
(二)规范分类投放
按照统一标识、方便投放的原则,足量配置不同颜色的垃圾桶,垃圾桶分为红、绿、蓝、黑四种颜色,红色的放有害垃圾,绿色的放湿垃圾,蓝色的放可回收垃圾,黑色的放其他垃圾。
居民小区:有物业管理的由物业单位配齐分类收集容器;没有物业管理的由社区负责配齐。新建小区必须配齐分类收集容器。
社区:由社区负责配齐分类收集容器,并提供家用分类垃圾桶。
相关企业:宾馆、超市、饭店、农贸市场等相关企业由经营主体自行配齐分类收集容器;沿街商铺自行分类后按现行方式分类投放。
公共机构:由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单位自行配齐分类收集容器。
公共场所:由环卫部门配齐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双体收集容器。
(三)完善收运体系
按照机械收集、集中转运的原则,建立环保高效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模式。根据分类需求,建设与垃圾分类相匹配的中转站(点),配置数量合理,功能不同的转运车辆。
可回收物的收运:居民小区、城中村由物业、社区收集;公共场所由环卫部门收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自行收集,收集后销售到回收公司。鼓励回收利用企业参与可回收物的分拣、收运、循环利用。
有害垃圾的收运:由环保部门选定的机构进行收运、处置。
湿垃圾的收运:居民小区、社区和宾馆、饭店、超市、市场等相关企业的湿垃圾,自行倾倒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利用现有的收运体系进行收运,日产日清。
其他垃圾的收运:利用现有的收运体系进行收运,日产日清。
(四)建立处置体系
围绕生活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的目标,建立完善与分类相匹配的处置与循环利用设施体系。
2018年下半年,建成2座与生活垃圾分类相匹配的中转站并投入运行;统筹规划建设生活垃圾终端处理利用设施,积极探索引进垃圾分类云服务平台,通过智能技术手段实现垃圾分类投放、回收的监控管理;同时建立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黎城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相应分管副县长担任,成员由政府办、宣传、发改、财政、住建、教育、水利、卫生、国土、环保、规划、环卫等部门及有关乡镇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的组织指导、统筹协调工作。各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行业监管、专业监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管模式,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的监管,对处理设施实施常态化环境监测,确保处理设施达标排放。建立激励机制,探索建立“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给予居民可兑换积分奖励,引导正确分类投放;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纳入文明单位、文明街道、文明社区、文明家庭等创建指标体系,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优秀家庭”、“优秀明星”等评选活动,充分激发居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加强培训引导。加强对相关人员分类收集知识及技能培训,建立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标准专题知识培训,提高垃圾分类水平,引导公众树立“垃圾分类从我做起”的观念,倡导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四)全面宣传发动。制作宣传手册、公益广告等宣传产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平台等媒介,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广大居民的环境意识、责任意识、参与意识,形成时时讲垃圾分类、处处见垃圾分类、人人做垃圾分类的浓厚氛围。
(五)严肃考核问责。县政府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纳入对各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工作考评和奖惩方案,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要严肃问责。
附件:1.黎城县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领导组人员名单
2.2018年生活垃圾分类示范任务清单
3.生活垃圾分类标准
附件1
黎城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领导组人员名单
组 长:牛晨霞(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程宇波(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王力敏(政府副县长)
成 员:范建波(县政府党组成员、黎城经济开发区筹备组组长、县财政局局长)
李越中(县政府办副主任)
张喜军(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靳晓宁(县发改局局长)
王 力(县住建局局长)
杨秀清(县环保局局长)
乔利波(县教科局局长)
王速建(县国土局局长)
杨红芳(县卫计局局长)
张健考(县水利局局长)
郭 磊(县规划中心主任)
尚高峰(县爱卫办主任)
李晓东(县环卫中心主任)
康海江(县房地产服务中心主任)
路玉栋(黎侯镇政府镇长)
范志强(停河铺乡政府乡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卫中心,办公室主任由环卫中心主任李晓东兼任,具体统筹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各项工作。
附件2
黎城县2018年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示范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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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区域 |
试点类型 |
试点任务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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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城县 |
公共机构 |
10个党政机关 |
2018年12月31日 |
各相关单位 |
各单位一把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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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所中、小学校、幼儿园 |
2018年12月31日 |
教科局 |
乔利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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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医院、中医院 |
2018年12月31日 |
卫计局 |
杨红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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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黎城宾馆、古城宾馆、黎民市场 |
2018年12月31日 |
食药监局 |
岳红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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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小区 |
3个小区 |
黎侯庄园 |
2018年12月31日 |
城东新村 |
李万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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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元小区 |
2018年12月31日 |
房管中心 |
康海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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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远小区 |
2018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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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社区 |
2个社区 |
西关社区 |
2018年12月31日 |
黎侯镇 |
路玉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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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关社区 |
2018年12月31日 |
附件3
生活垃圾分类标准
(一)可回收垃圾
废 纸:包括报纸、期刊、图书、办公用纸、广告纸、纸盒、各种包装纸(箱)等。废纸应折好压平,并用绳索捆牢,回收时应避免受到污染。旧书籍、刊物宜捐赠给有需要的人。复合材料包装物(如:牛奶盒和果汁饮料盒等)、一次性纸碟、墙纸、复写纸和被污染的纸巾、厕纸等应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废塑料:包括托盘、沐浴露瓶、圆珠笔、塑料瓶、塑料桶、塑料盒、塑料玩具等。塑料瓶、塑料桶、塑料盒等应清除残留物并用水洗净,晾干、压扁后再投放。一次性塑料薄膜、塑料袋、食品袋应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废玻璃:包括玻璃容器、玻璃制品、平板玻璃等。玻璃容器应去掉瓶盖,撕掉瓶身标签,清除残留物并用水洗净,晾干后再投放。
碎玻璃应先用纸包裹再用胶带缠好,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废弃织物:包括背包、书包、衣服、鞋子、床上用品、地毯、毛巾、桌布等。废弃织物应捆牢后投放至废弃衣物回收箱。污损严重的衣物、破袜子、旧内衣裤、拖布等应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废金属:包括易拉罐、金属瓶、刀具、水龙头、螺丝、钥匙、金属瓶盖、剪刀、厨房用锅等。易拉罐等应踩扁压实,金属尖利器物应用硬纸包裹捆绑。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包括充电器、U盘、熨斗、电吹风、废弃电冰箱、空调、吸油烟机、洗衣机、燃气(电)热水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电视机、计算机、手机等。已损坏的电器电子产品,勿自行拆解,应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
(二)有害垃圾
废电池、废灯管
弃置药品及药具:包括药丸、片剂、软膏、针剂、喷剂、水银温度计、口服液等。
废弃日用化学用品及其容器:包括杀虫剂、清洁剂、油漆、空调清洗剂、废弃化妆品等及其容器。废杀虫剂、清洁剂、空调清洗剂、空气清新剂等应在通风、安全的情况下彻底排空再投放、废油漆、废弃化妆品等应先密封容器再投放。
(三)湿垃圾
主要包括剩饭剩菜、过期食品、蛋壳、菜梆菜叶、茶叶渣、盆栽落叶等。滤干水后投放至常设收集点的“湿垃圾”收集容器,外装垃圾袋投入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四)其他垃圾
烟头、破损花盆、碗碟、陶瓷制品、一次性卫生用品(纸尿裤、卫生巾等)、一次性饭盒、筷子、已污染纸巾、塑料袋(膜)、大骨头、贝壳、坚果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