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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6-14527 | |
| 发文字号:黎政函〔2026〕20号 | 发文时间:2026-07-03 |
| 发文机关:黎城县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 标题:黎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同意洪井镇大停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的批复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6-07-03 |
| 有效性:现行有效 | 失效日期: |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批准同意洪井镇大停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申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的请示》(黎自资服发〔2026〕81号)已收悉。经2026年6月16日第七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你局提出的关于洪井镇大停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事宜,请你局严格依规依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黎城县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