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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6-12585
发文字号黎政发〔2026〕8号 发文时间2026-06-09
发文机关黎城县人民政府 主题词
标题黎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或宣布失效一批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或政策措施类文件的决定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日期2026-06-09

黎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或宣布失效一批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或政策措施类文件的决定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2026年5月27日第六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决定对2009年以来县政府、县政府办印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或政策措施类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对其中40件文件宣布废止,对26件文件宣布失效,对13件文件予以保留并适时修订,对1件文件继续有效。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公布废止或宣布失效的文件,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保留或继续有效的14件政府文件目录.wps

2.废止或宣布失效的66件政府文件目录.wps

黎城县人民政府

2026年6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