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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2-24472
发文字号黎政发〔2022〕1号 发文时间2022-04-29
发文机关黎城县人民政府 主题词安全生产工作
标题黎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日期2022-04-29

黎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2022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省市第十二次、县第十六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围绕“四新”发展战略,更好统筹安全和发展;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坚持“理直气壮、从严从实,责任到人、标本兼治,如履薄冰、守住底线”,创新监管机制,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坚持依法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强化责任落实,夯实基层基础;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全力遏制较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推动我县全方位高质量发展,建设文明富裕美丽幸福黎城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创造稳定的安全环境。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一)贯彻安全发展理念。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引领,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以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二)强化专题学习培训。各镇、村(社区)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要将学习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年内至少开展一次专题学习;各级党组织要将安全生产纳入理论学习计划,带头深入学习;年内组织对各级党政负责人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县委党校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干部培训重要内容,每期培训班至少安排一个课时,以此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大力推进安全发展。

二、强化责任落实,健全完善清晰的责任体系

(三)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实施细则,制定落实镇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各镇每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分析研判本辖区的重大安全风险,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每月至少一次、其他班子成员每周至少一次带队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四)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黎城县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黎安委〔2021〕1号)文件,明确各自监管范围,主动认领监管责任。对每年新增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新兴行业领域,县安委办坚持“三管三必须”的要求,紧密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按照“相近”或“靠近”的原则,及时明确监管部门,堵塞监管漏洞,消除监管盲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依法编制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要全面实施重点行业领域分类分级监管制度,把所监管的每一家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责任人;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两次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县安委办、食安委等机构要充分发挥议事协调的统筹作用,建立重点行业领域监管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

(五)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治理机制。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履职尽责承诺等规章制度,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规模以上企业率先配备专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重点行业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团队,按规定配齐注册安全工程师。全面修订完善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实现安全生产自主管理、自我约束、全员参与、持续改进,做到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

(六)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并严格考核奖惩,确保每一名从业人员自觉遵守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自觉落实岗位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自觉杜绝“三违”行为,实现精细化管理、规范化作业。

(七)强化责任追究。严格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制度,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公开巡查考核结果;对发现未按要求履职尽责的,要采取通报批评、诫勉约谈等方式严肃问责。要坚持事故查处“四不放过”原则,加强对未遂事故和人员受伤事故的调查分析,严防小隐患酿成大事故。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评估制度,确保在法定时限内结案,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严肃追责问责;对2021年以来批复结案的事故依法组织评估,对整改和防范措施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三、深化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

(八)巩固提升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围绕“2个专题”“9个专项”,制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重点任务清单。聚焦重点任务,坚持重点攻坚与整体提升相结合,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各牵头部门要严格对照三年行动整治任务清单,对任务完成情况全面自查评估,认真梳理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突出矛盾,对已有成效的,要建章立制,巩固提升;已经破题的,要扎实推进;尚未破题的,要采取针对性措施,重点突破。县安委办要采取督查检查和通报约谈、考核问责等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强力推动工作落实。

(九)精准实施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交通运输:深入推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工作,持续开展重点车辆和重点驾驶人源头隐患治理行动。从严查处“两客一危一货”非法营运、非法挂靠、“三超一疲劳”、酒后驾驶、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机动车违反禁限行规定、农用机动车载人等违法行为。推进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实施危桥改造工程,加强对公路长下坡、桥梁、隧道等风险较高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排查治理。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年内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铁路沿线环境、公铁并行交汇地段、危货运输和邮政寄递安全专项整治。

非煤矿山:按照关小上大、集约节约、合理利用的原则,采取试点先行、有序推进的方式,整合优化矿产资源,提高非煤矿山主要矿种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严格落实矿山图纸定期交换制度。深入开展地下矿山采空区和尾矿库治理,严格落实地下矿山复工复产“十二条”措施。严厉打击超层越界、隐瞒采掘工作面、图纸造假和违规转包分包等违法行为。

建筑施工:持续开展模架支撑、基坑(土方)开挖、起重机械吊装安拆等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严格落实施工现场临边洞口防护和安全网等实体安全防护措施,严格规范安全带、安全帽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管理。规范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落实农村自建房有关规定标准,深化城乡房屋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消防:以学校、医院、养老服务机构、文博单位、危化企业、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公共娱乐场所为重点,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加强乡村、城乡结合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商住混合体建筑、老旧小区、“多合一”、群租房等重点区域的消防安全防范措施。依据规范和行业标准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强化“密室逃脱”类场所、电化学储能电站、电动自行车、仓储物流等新业态新领域的火灾风险管控。

特种设备、冶金工贸、文化旅游、城镇污水处理等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开展专项整治。

(十)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制定并深入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产业转移项目安全风险、危险化学品老旧生产装置、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油气储存企业、油气长输管道等专项治理工作。年内对两家焦化企业的安全现状进行一次全面的风险诊断。全覆盖推广应用危险化学品登记综合服务系统,实现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精准防控;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严格化工项目安全准入。

(十一)推进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制定并深入实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加快推进城镇燃气管网更新改造和数字化、智能化安全运行监控能力建设,提升燃气安全保障水平;严厉打击燃气建设项目违规转包、违法分包、违规违章作业和不按施工方案施工、未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不落实第三方施工期间专人监护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排查使用管道燃气或瓶装液化气的餐饮经营场所、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商住混合体等公共场所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严肃整治液化气站违规充装和“黑气瓶”、人员密集场所非法储存充装点等问题。餐饮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必须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完成管道燃气居民用户安装灶前燃气自闭阀门、灶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和带有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工作。建立城镇燃气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加快实施全县城镇燃气管网智慧化管理。

四、夯实基层基础,提高安全风险防范能力

(十二)深化三大基础工程建设。各级各部门要以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为目标,以隐患源头治理为核心,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应知应会手册为主抓手,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为着力点,以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为基础,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管理、员工安全素质、部门安全监管三大基础工程建设,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风险防范能力。

(十三)完善双重预防机制。县发改、行政审批等建设项目核准备案部门要建立高危行业领域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制定联合审查制度,严格安全风险源头管控。生产经营单位要健全完善并落实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制度,有效管控风险,及时消除隐患。对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职代会“双报告”。积极推进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

(十四)加强监管力量建设。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县应急管理部门实行“局队合一”。工业园区、风景区等功能区要建立或明确安全监管机构,配备监管人员。健全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每个镇至少配备3至5名人员,村(社区)要充分发挥网格员“一专多能”的作用,不断提升网格员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治理能力。培养发展应急管理信息员和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员,建立完善“第一响应人”制度。

(十五)加大依法治安力度。严格实施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加大危险作业行为刑事责任追究力度。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认真执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创新监督检查方式,推进“专家+执法”、“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等执法监管模式,全面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强化执法权威,实施精准执法,并按要求报送执法典型案例。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增强执法工作的严肃性和震慑力。

(十六)加强安全标准化建设。采取差异化监管、浮动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率等奖惩措施,推动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非煤地下矿山、尾矿库及配套选矿厂、危化生产企业、冶金建材规模以上企业必须达到二级及以上标准,其他企业要达到标准化三级水平。严格落实标准化管理,强化动态考核,真正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

(十七)推进科技信息化建设。按照省、市部署和进度要求,统筹推进全县应急指挥信息网应用和应急PDT窄带无线通信网、卫星通信网、突发事件现场通信保障能力建设。年内完成应急指挥中心扫尾工程,具备搬迁入住条件,建设完成应急管理综合监测预警系统。推动监管执法、监测预警、指挥救援等业务系统应用和数据汇集共享,提高信息化支撑保障能力。在高危行业领域持续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作业”。持续深化危化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应用,实现安全承诺率、接入率、在线率、消警率100%。

(十八)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全面开展面向各级领导干部和监管人员的“专业技能+安全监管+应急指挥”培训,提升专业能力和水平。加强村、社区网格员集中培训,完善村、社区安全隐患和各灾种信息直报、定期发布机制,定期开展村、社区层面的应急疏散演练,提高风险快速排查和隐患快速处置能力。开展常态化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举一反三,强化风险管控措施。积极组织参加省、市举办的应急管理大讲堂和各类网上培训班。

(十九)加强安全宣传引导。县融媒体中心要开办安全生产节目、栏目,开发制作安全生产微视频、公益广告,宣传安全发展理念,普及安全常识,强化社会面的安全意识。加强科普教育基地、安全主题公园、安全体验馆建设,持续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创新开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宣传周、消防宣传月活动,在全社会广泛形成重视安全生产、守护万家平安的浓厚氛围。以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为标杆,推动规模以上企业全面开展省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年内在粉末冶金组织召开一次安全文化创建现场会,总结推广创建经验,将安全文化扎根于员工心里,融于到安全管理各个环节,渗透到安全生产每个岗位。

五、有效防范灾害,全面提升防灾减灾能力

(二十)推进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建设。积极推进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建设,全面完成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加快推进普查成果应用,为实施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提供数据支撑。持续推进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修复、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移民搬迁、应急指挥救援中心建设、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等九大重点工程建设。力争年内创建1至2家省级以上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推动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二十一)加强重点灾种防范工作。

森林草原火灾:严格落实林长制,强化森林草原火险火情监测预警,加快防火通道、防火隔离带、蓄水池等设施建设,绘制森林草原防灭火“一张图”,加强日常巡逻巡查,持续推进“防火码”应用。严格执行省、市、县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严厉查处违法农事用火、祭祀用火、野外吸烟等易引发火灾的违法行为。

水旱灾害: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排查清除河道内阻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林木等。完善防洪规划,加强水库、堤防等重点防洪工程设施建设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水旱灾害风险管控。强化会商研判和监测预警预报,做好流域水库群联合调度,充分发挥水利工程调洪抗旱作用。健全群测群防体系和保障措施。

地震灾害:推进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实施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建立设防烈度8度区房屋等设施抗震设防信息动态更新机制。做好震情监视跟踪,优化地震烈度速报和预警服务。严格落实企事业单位安装地震紧急处置系统和报警装置的备案工作。加强城市活动断层探测,推进重点地区地震安全性评价。

地质灾害:建立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体系,加强专业监测点建设和群专结合监测预警工作,推进地质灾害综合治理。突出做好冻融期、汛期等重点时段防范,加强巡查监测和预警发布,及时组织涉险群众转移避险。

气象灾害:高度重视强降水、寒潮等极端天气影响,完善综合研判和信息发布机制,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及时采取针对性的防范措施。推动城市及重点区域监测预警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灾害性天气影响预报核心技术攻关,做好气象灾害提前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加强雷电防御安全治理,积极开展人工增雨防雹,助力减灾救灾工作。

六、完善应急体系,提高应急救援处置能力

(二十二)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修订县级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完善各类专项、部门应急预案和单位应急预案。各专项指挥部年内要开展1次实战化演练或桌面推演,各镇年内至少组织开展1次综合性演练。生产经营单位要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应急处置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并根据演练情况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二十三)加强救援装备配备和救灾物资储备。采取政府支持、企业自主、社会援助等方式,为应急救援队伍配备急需的智能化、现代化应急救援装备。配套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库,建立救灾物资储备多渠道保障机制。

(二十四)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持续推进全县各类救援力量规范化建设,完善以消防救援队伍和森林消防救援队伍为骨干力量,以镇“半专业”化队伍、企(事)业专(兼)职队伍为第一时间先期处置的基础力量,以民兵、志愿者和社会力量为辅助的“有建制、多层次、成梯队”的综合救援队伍体系。依法建立、完善企业专职消防队伍,扎实推进乡村消防队伍建设。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与社会救援力量的联勤、联训、联战工作机制,规范引导社会应急力量有序参与灾害抢险救援行动,并逐步扩大救援服务范围。

(二十五)加强应急处置工作。健全综合会商研判机制,完善监测预警站网布局,加强监测预警预报,畅通预警信息发布渠道,确保到户到人。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加强统筹指挥,强化抢险救援协调联动。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加强值班值守,快速报送突发事件信息,最大限度减轻事故灾害造成的损失。

黎城县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0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图解黎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