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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1236931-5/2017-36106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17-08-29 |
| 发文机关:县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 标题:黎城县人民法院新建审判法庭箱变用电工程成交公告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17-08-29 |
山西众恒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黎城县人民法院的委托,于2017年8月25日组织了该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项目编号晋众恒政采[2017]323-2号,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确定的谈判程序,经过客观公正的评定,形成了集体评定意见,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1、采购人名称:黎城县人民法院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西众恒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项目名称、采购范围、工期、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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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采购范围 |
质量要求 |
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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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城县人民法院新建审判法庭箱变用电工程 |
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
合格 |
45日历天 |
4、谈判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8月21日
5、定标时间:2017年8月25日
6、成交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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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单位 |
成交金额(元)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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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容海泰翔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560000.00 |
长治市长兴北路70号 |
王旭 |
18636531102 |
7、谈判小组成员名单:李晋芳、吕彩芬、李文军
8、联系方式
采购人:黎城县人民法院
地 址:黎城县县城
联系人:桑孟
电 话:13835588857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众恒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治市太行北路96号唐文图书大厦6层
联 系 人:王沛沛
电 话:0355--2032690
邮 箱:124810647@qq.com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