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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1236931-5/2019-08260 | |
| 发文字号:黎发改审发〔2019〕21号 | 发文时间:2019-03-18 |
| 发文机关:发展和改革局 | 主题词:通知 |
| 标题:黎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中太行山旅游景区(黄崖洞)游客中心设施建设项目备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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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19-03-18 |
黎城太行山黄崖洞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中太行山旅游景区(黄崖洞)游客中心设施建设项目的请示收悉,该项目符合《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2018年258号)有关要求,予以备案。
项目名称:中太行山旅游景区(黄崖洞)游客中心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编码:2019-140426-72-03-003567
建设地点:黎城县黄崖洞风景区内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主要建设游客服务中心3350平方米,景观护坡460立方米,地面铺装、绿化、外景灯光、设备购置等配套设施 。
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2670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
在备案文件有效期(24个月)内取得土地、规划、环保、安全、消防、节能、文物、林业等行政许可文件后开工建设,未开工建设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期,我局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期的决定。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又未申请延期的,该项目备案文件自动失效。
黎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