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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6-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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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黎城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6-02-02

黎城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2025年,黎城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成效

(一)进一步抓实走深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落实

一是通过“学习强国”、“三晋先锋”等平台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利用工作群或召开会议等向全局干部职工进行宣传,引导他们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放在法治建设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为全面建设法治黎城提供保障。

二是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推动法治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成效。突出强化责任,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突出服务大局,在职能转变、行政审批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着力营造公开透明的服务体系;加大执法力度,坚持“谁执法谁普法”,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年通过会议安排部署法治建设工作22次,其中党组会5次、例会17次。

三是行政审批共受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6宗,办结6宗。开办重要事项办理呈报卡17宗,出具无需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5份;接受办事人员咨询100余次。

强化高质量法治供给

1.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推广“一站式”综合服务

一是黎城县国有建设用地上列入不动产“登记难”问题,整治任务小区20个,涉及房屋9165截至目前已销售6666套,未销售2469套。已完成首次登记9165套,已办理转移登记6539套。其中20161231日以后的新建商品房涉及 15 个小区、8917套房屋。已完成首正常办理的15个小区8917已办理转移登记640420161231日前的历史遗留问题房屋涉及5个小区、248套房屋已完成首正常办理的5个小区248已办理转移登记135套。

二是对宅基地房地一体已调查未登记的宗地数进行数据汇交。

三是林权确权登记已完成数据汇交,全县集体林地经营权颁证工作已基本完成。

2.开展严格执法行动,维护良好的自然资源管理秩序

一是完成存量违法占用耕地图斑整改工作。2018-2024年,土地卫片持续监管系统共涉及黎城县违法图斑206个,总面积2105.93亩,其中耕地900.48亩。截至目前,经核对系统数据,黎城县未通过省级审核涉耕图斑41个,面积220.82亩,其中耕地142.05亩。耕地整改率为84.23%

二是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暨矿产资源私挖滥采背后的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及时发现、制止各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重点监管区域包括20处私挖滥采易发区、9座废弃(关闭)矿井,3家持证矿山以及设施农用地、生态修复、地质灾害防治、道路新建和改造等各类易发生私挖滥采行为的在建工程项目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1.全面开展耕地保护利用

一是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将耕地保护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形成责任明确、任务具体的耕地保护责任体系。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责任考核机制,对耕地保护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估,对失职失责行为进行严肃问责。

二是严格耕地占补平衡管理。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确保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后能够及时、有效地补充相等数量和质量的耕地。为给太长线黎城站增压扩容改造项目提供用地保障,需使用耕地占补平衡指标1.6公顷,粮食产能12000公斤,我局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耕地指标公开竞拍。

三是全面落实田长制。公示牌已全部安装完成;通过会议部署,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田长职责等,监督管理各级田长及网格员对辖区内耕地范围开展巡田工作。

2.强化林草资源管理

一是严守林草地审批关口,规范用途管制严格落实林地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办理林地审批手续2审批林地面积2.5505公顷、草地0.1687公顷。建立“部门协同审核+现地精准查验”工作机制,严密排查未批先占等违规行为,经层层审核后出具核查意见。

二是林长制组织体系不断完善各级林长的职责与责任区域得到明确界定,实现了林长制的全面覆盖。构建了“山头有人巡、后台有人盯、问题有人查、成效有人问”的闭环管理模式,确保林长制工作有序推进。县级总林长高度重视林草工作,针对林草发展作出重要批示和指示,并组织召开总林长会议。县级林长以身作则,亲赴林区一线,扎实开展巡林履职和督导检查工作。乡村两级林长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强化日常监管力度,全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切实保障林长制工作取得实效。

3.加强国土绿化

完成四旁植树176.4万株。对古树名木实行严格保护,更新完善古树名木相关数据,对工作短板进行查漏补缺,为21棵古树进行挂牌保护。完成省级森林乡村奖补建设1个(洪井镇元村),投资30万元。落实上级营商环境精神,办理产地检疫证2个、检疫调运共4个(省内3个、省外1个)、苗木合格证23个。

4.强化规划调查测绘

积极开展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日常变更,全面掌握地类、面积、属性及相关单独图层信息的变化情况,更新县级国土利用数据库,形成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加强和规范城镇开发边界管理,推动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分阶段有序实施,并规范城镇开发边界外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完成《黎城县基础测绘“十五五”规划》编制

5.规范矿业和生态管理

一是根据市政府批准的《黎城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方案》,2025年度需治理10座矿山15个图斑,治理费用521.83万元,规模:20.2118公顷。前期工作正有序推进,正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

二是根据县政府印发的《黎城县非煤矿产资源整治提升方案》中“四个一批”实施,重点项目是2025年度出让2宗矿业权,洪井镇子镇村石灰岩矿、程家山镇大八山制碱用石灰岩矿。目前已完成采矿权储量核实报告编制项目招标,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四)深化法治社会建设

1.领导高度重视,营造法治氛围

对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组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认真研读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切实提高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把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列为重要培训内容。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充分利用微信、电子屏等,广泛深入宣传部门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带动全局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推动法治单位建设营造浓厚氛围。

2.搞好普法宣传,增强法律意识

班子成员带头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种子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测绘法》、《森林防火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知法守法护法意识。利用工作例会、党课学习等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各项方针政策。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3·3世界野生动植物日、4·22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16安全生产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宣传日、12·4国家宪法宣传日进行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宣传。通过设立咨询台、制作宣传版画、悬挂横幅挂图、张贴标语、发放传单、送法进矿山等方式,提高了群众的知法、守法、护法意识,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学习和对外宣传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为民服务的工作责任心进一步增强。

3.加强安全防范,实现长治久安

坚持“管、控、防”相结合,重视防火、防盗、防爆等工作,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对值班制度和来访登记制度做了进一步完善,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建立健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汇报制度、消防制度、安全保卫制度、保密制度、调解制度,所有干部职工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同时安装了防盗门和防盗窗,充分加强了防范措施。把单位和家庭作为法治建设的教育基地,教育自己身边人,包括亲人、朋友、邻里等,远离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倡导干部职工从小事做起,从身边事做起,不论在什么地方,都坚持做文明守法的公民。

4.妥善解决来信来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1件,其中中央巡视组转办7件、部信访系统转办1件、省信访系统转办4件、县纪委转办5件、“12345”热线转办8件、来电来访1件、县信访局转办1件,均做到了件件有回复、事事有落实。

二、存在问题

1.部分干部职工法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安排具体工作、协调问题时,常靠主观、靠经验作决断,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2.主动学习意识不强,虽然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了学习,但主动性、积极性不高,领悟程度不尽相同。

3.普法工作创新性不足,多是采用读文件、读条款等方式进行学习,通过新媒体、实际案例学习宣传较少,氛围不浓,普法工作不够深入、细致。

三、2026年工作计划

1.进一步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以点带面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2.持续参与全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创新工作机制,开展交流培训,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3.扎实开展本领域政策法规宣传活动,创新方式方法,通过现场咨询、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持续开展法律法规宣传。特别是广泛开展农村宣讲活动,提高矿山企业、农村农民法治意识,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