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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14560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03-14 |
发文机关:黎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主题词: |
标题:黎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的公示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4-03-14 |
为进一步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的《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和《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的文件(长市监发【2024】4号),现将我局关于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三张清单”公示如下:
黎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