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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9-16397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19-07-24
发文机关财政局 主题词公告
标题黎城县财政局 关于对2019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第一批)使用计划的公示公告
主题分类财政 发布日期2019-07-24

黎城县财政局 关于对2019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第一批)使用计划的公示公告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长扶字〔2018〕72号)和《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晋林规发〔2018〕25号)文件精神和要求,2019年下达我县331万元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第一批)。我县为切实管好用好扶贫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围绕2019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现将讨论通过的资金使用计划进行公告。 

  (一)黎侯镇晋福村劳保服装加工项目30万元; 

  (二)黎侯镇上村(联村)温室大棚项目30万元; 

  (三)西井镇彭庄村(联村)采摘园种植项目40万元; 

  (四)黄崖洞镇东崖底村(联村)食用菌加工项目20万元; 

  (五)东阳关镇东黄须村(联村)农耕体验采摘及规模养殖项目20万元; 

  (六)程家山乡路堡村(联村)红薯小镇项目30万元; 

  (七)洪井乡洪井村中药材种植项目20万元; 

  (八)2019年贫困人口保险费55.8212万元; 

  (九)金融扶贫项目贫困户贴息费55.1788万元; 

  (十)南委泉国有林场场部取暖改造资金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