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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9-01216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19-11-29
发文机关黎城县人民政府 主题词
标题解读:《黎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黎城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
主题分类儿童 发布日期2019-11-29

解读:《黎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黎城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原文链接:黎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黎城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 
    现就《黎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黎城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康复救助对象
  包含两类对象:0-6岁残疾儿童专项康复服务救助对象、0-14岁残疾儿童基本医疗康复服务救助对象。  
  二、康复救助内容及标准
  包含五项内容:儿童残疾筛查诊断(不低于400元/人)、康复训练(定点机构全日制康复训练15000元/人/年、定点机构非全日制康复训练9000元/人/年、居家康复训练3000元/人/年)、手术(免费人工耳蜗植入手术16000元/人、自费实施人工耳蜗植入手术30000元/人、肢体矫治手术12000元/人)、辅助器具适配(按《山西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辅助器具基本配置目录》规定配置)、支持性康复 (定点机构提供康复服务1000元/人/年)。
  三、康复救助流程
  包含四项内容:申请、审核、救助、结算。
  四、资金保障与管理
  中央、省、市下达残疾儿童康复经费、县政府兜底保障、社会捐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