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深化教师队伍管理改革,促进县域内学校教师资源合理配置,推进全县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7〕14号)、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全市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17〕9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方案分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实施范围、具体内容、实施步骤、工作要求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和规范中小学教师编制配备,优化义务教育教师资源配置,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以县为主”设岗管理体制,按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原则,强化县域统筹功能,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为教师合理交流轮岗提供制度保障,促进县域内师资均衡配置,加快实现教育公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第二部分:基本原则。坚持统筹兼顾,均衡发展;坚持协同推进,配套联动;坚持以人为本,民主协商。
第三部分:实施范围。全县公办中小学校。
第四部分:具体内容。主要涵盖八个方面。
1.创新和规范中小学教师编制配备管理机制。根据教育发展需要,科学核定编制,统筹使用编制,限期变更编制。
2.严格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核定教育系统岗位总量和各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按照教师编制及师资结构等具体情况科学合理分解到各学校。
3.建立教师长效补充机制。组织新任教师的公开招聘,实施名师引进工程,实施银龄讲学计划,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
4.完善教师聘用岗位管理制度。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聘用合同管理,学校依法与教师签订聘用合同,负责教师的使用和日常管理。
5.推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按照“补紧缺、调结构、促均衡”原则,建立区域内校长教师在城镇学校和农村学校、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双向流动的长效机制。
6.实施校长教师退出机制。建立以师德、能力、业绩、贡献为核心,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校长教师评价机制。
7.探索试行校长职级制。积极探索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建立以职级制为核心的中小学校长管理体制。
8.健全学校治理体系。全面推进中小学章程建设和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完善学校治理体系。
第五部分:实施步骤。共分三个阶段:启动阶段,实施阶段,总结阶段。
第六部分:工作要求。主要从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协调配合,健全督查机制,营造良好氛围等四个方面推进落实改革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