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工作,我县于2018年6月6日印发了《黎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黎城县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以下简称《细则》),现就有关制定情况作出如下说明: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重大活动档案管理,确保重大活动档案的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山西省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如下《细则》。
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山西省档案管理条例》、《山西省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贯彻落实〈山西省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18〕31号)等。
三、基本内容
《细则》从重大活动的含义、归档范围、总体要求、管理职责、责任追究等五个方面明确了《细则》的具体内容。《细则》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总则;第二部分为主办单位职责;第三部分为协办单位职责;第四部分为档案部门职责;第五部分为责任追究;第六部分为附则。
四、总体要求
重大活动档案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完整归档、系统整理、集中管理、有效利用的工作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