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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19434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5-07-31
发文机关黎城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主题词
标题黎城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5-07-31

黎城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为加强林草资源保护,规范行政检查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当前林草工作实际,制定本林草资源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一、检查主体。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二、检查对象。林地使用者、林木采伐者、草原的使用者。

三、检查方式。由检查人员(至少两人)到现场进行检查。

四、检查内容。林地使用者是否有林地使用行政许可决定书,并查看使用林地的范围、时限是否与行政许可决定书一致;林木采伐者是否有采伐许可证,并检查林木采伐的数量、品种、时限是否与采伐证一致,采伐后是否按要求进行采伐更新;草地使用者是否有草地使用行政许可决定书,查看使用草地的范围、时限是否与行政许可决定书一致。

五、时间安排。202571日到20251230日,每月对森林资源、草原进行现场检查一次。

六、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林草资源保护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涉企行政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林草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社会公众的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林草资源保护的良好氛围。

三是及时总结,完善机制:定期对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方法,提高检查工作质量和效率。四是依法履职:检查人员至少两人,全程记录检查过程(文字、影像资料),确保程序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