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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6-22651 | ||
| 发文字号:黎政函〔2026〕31号 | 发文时间:2026-10-10 | |
| 发文机关:黎城县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
| 标题:黎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收回西井物资站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6-10-10 | |
| 有效性: | 失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收回西井物资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黎自然资呈〔2026〕140号)已收悉。经2026年9月30日第九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你局收回西井物资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 1932.08平方米。请你局依法依规依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黎城县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