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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6-18985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6-08-19 | |
| 发文机关:黎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主题词: | |
| 标题:黎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2026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机构遴选的公告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6-08-19 | |
| 有效性: | 失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适应社会能力和就业创业竞争力,帮助其顺利完成角色转变、融入社会。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优质培训机构承担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任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项目。
二、遴选目的
公开、公平、公正地择优选定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经验和能力的培训机构,为县接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提供高质量、规范化、实用性强的适应性培训服务。
三、遴选程序
1.公告发布:通过县政府网渠道发布遴选公告。
2.机构申报:符合条件的机构在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创业股。
3.材料初审: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初步审核,筛选出符合条件的机构进入评审环节。
4.专家评审: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将择期召开评审会,意向承训机构需对《2026年黎城县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机构公开遴选评分要求》(附件2)中内容现场汇报并答辩,由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评审小组进行综合评审。
5.结果公示: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拟入选培训机构名单,并在县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6.确定签约:公示无异议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与入选机构签订正式培训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培训要求、经费标准、考核方式、违约责任等。
四、申报条件和材料
意向承训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并按照要求报送申报材料:
(一)资质条件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无其他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印证资料:填写《2026年黎城县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机构公开遴选报名表》(附件1)(法人签字盖公章),并签署遴选承诺;法人/校长个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报告或征信证明。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办学许可证或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成立,具有开展职业培训或社会培训的合法资质。
印证资料:办学许可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3.拥有与培训内容和规模相匹配的稳定师资队伍。授课教师应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实践经验或教学资质,熟悉退役军人特点。
印证资料:教师情况一览表、劳动合同、身份证、教师资质证明。
4.具有能满足教学要求的固定场地、教学设施设备(如多媒体教室、计算机等)和必要的后勤保障能力。长治市辖区内需有固定理论教学/实训场地,理论教室需容纳至少50人。
印证资料: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场地证明、设备清单、照片等。
5.具备完善的培训教学管理、学员管理和安全保障制度。
印证资料:培训教学制度、学员管理制度、安全保障制度。
(二)业绩成果
具有开展类似群体(如退役军人、大学生、失业人员等)适应性培训或职业指导的成功经验。
印证资料:相关影像资料等,并在评审会上进行重点介绍展示。
(三)加分项
1.近三年承接过政府补贴性培训。
印证资料:相关证明材料。
2.获得过县级以上政府部门表彰。
印证资料: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将作为综合评审依据,资质条件与业绩成果所列资料为必备评审材料,须按要求完整提供;加分项资料为非必要性提供项,申报单位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酌情提供。
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提交纸质版一份,并附电子版(U盘或光盘),电子版内容需与纸质版一致。
五、其他事项
黎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将根据实际培训情况和学员意见,对培训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培训机构动态考核和退出机制。根据培训效果、学员满意度等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合作机构。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琦
联系电话:0355-6686867
申报材料报送地址:黎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创业股
附件:1.
2026年黎城县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机构公开遴选报名表.xlsx
2.
2026年黎城县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机构公开遴选评分要求.xlsx
黎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