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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6-16839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6-07-27 | |
| 发文机关:黎城县文化和旅游局 | 主题词: | |
| 标题:黎城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认领认养文物的公告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6-07-27 | |
| 有效性: | 失效日期: 2026-07-27 | 废止日期: 2026-07-27 |
为深入贯彻国家文物局《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的意见》(文物督发〔2022〕14号)精神,持续推进“文明守望工程”,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我县文物建筑的保护利用,经认真梳理审核,并结合我县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布可供认领认养的文物保护单位名录。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圣水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产权单位:清泉村村民委员会
二、菩萨庵(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产权单位:清泉村村民委员会
三、洪福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产权单位:东阳关村民委员会
联系电话:0355-6564007
黎城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