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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6-16839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6-07-27
发文机关黎城县文化和旅游局 主题词
标题黎城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认领认养文物的公告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26-07-27
有效性 失效日期 2026-07-27 废止日期 2026-07-27

黎城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认领认养文物的公告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为深入贯彻国家文物局《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的意见》(文物督发〔2022〕14号)精神,持续推进“文明守望工程”,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我县文物建筑的保护利用,经认真梳理审核,并结合我县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布可供认领认养的文物保护单位名录。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圣水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产权单位:清泉村村民委员会

       二、菩萨庵(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产权单位:清泉村村民委员会

       三、洪福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产权单位:东阳关村民委员会

              联系电话:0355-6564007




黎城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