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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6-13093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6-06-16 |
| 发文机关:黎城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主题词: |
| 标题:关于对黎城县域内持证矿山 超登记区域开采违法违规行为测量服务单位的遴选公告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6-06-16 |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矿山安全生产和矿产资源监管工作部署,严格履行自然资源领域矿山监管法定职责,进一步规范全县矿山企业开发利用秩序,坚决遏制超登记区域开采违法违规行为,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具备相应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第三服务机构,承担黎城县域内持证矿山超登记区域开采违法违规行为的测量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持证矿山超登记区域开采违法违规行为测量工作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复核近井点坐标,对井下采掘工程全面进行测量,并标注在图纸上。对永久性密闭点进行检查,检查密闭点是否完好,说明有关情况,并将密闭点位置标注在图纸上。对距离矿界150米范围内的临时密闭点进行检查,调查密闭时间和原因,检查是否存在超层越界开采行为,说明有关情况,并将密闭点位置标注在图纸上。对井下可疑超层越界地段进行检查,重点说明,并将可疑地段位置标注在图纸上。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服务依据:技术规程按照《工程测量通用规范》GB55018-2021、《地质矿产勘查测量规范》GB/T18341-2021、《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等相关规范和标准执行。
二、服务内容
1.根据矿山企业采掘工程平面图编制排查测量方案。
2.收集矿山企业第三方测绘公司提供的控制点,并进行复核。
3.对矿山企业正在回采和掘进工作面进行详细测量,并在适当位置留设测量控制点,并标注在图纸上。
4.将测量过程中对遇到的密闭(尤其是边界处)、硐室、盲巷、水仓等井下设施要全部标注在检查测量图件。
5.每年进行两次实地排查测量,每次根据所收集有关资料、井下实测和排查情况编制排查测量报告和有关图件。
三、报名资格要求
报名参加遴选的勘测服务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地质勘查技术服务、矿产资源储量估算和报告编制服务、矿产资源储量评估服务和测绘服务等相关业务),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且不在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内。
(二)资质条件:具备乙级测绘资质证书及以上,具有地质勘查或矿产资源储量评估工作经验。
(三)其他条件: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
四、报名方式
报名单位请于2026年6月26日前,将以下材料密封邮寄至长治市黎城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邮寄地址:长治市黎城县政务服务中心7楼719室。
(一)单位简介及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近五年相关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验收单或报告封面)。
(四)单位主要技术人员数量、专业等基本情况说明。
(五)无违法记录说明及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查询截图(查询时间应为邮寄报名材料前5日内)。
五、遴选程序
(一)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审查小组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预审。
(二)综合评审:审查小组根据单位资质、技术力量、项目业绩等进行综合打分,确定1家中选候选单位。
(三)公示与签约:中选结果将在省自然资源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出中选通知书,并签订正式服务合同。
六、其他说明
(一)报名单位提交的所有材料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虚假材料,立即取消遴选资格。
(二)签订委托合同后,测绘单位应严格按照勘查实施方案开展工作并按时提交调查核算报告。实际工作量发生变化的,不再追加工作经费。
(三)委托勘测单位如存在弄虚作假、无故拖延工期或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等行为,县自然资源局将立即终止合同,并移送追究相关责任。
黎城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