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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6-06028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6-03-17
发文机关黎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主题词
标题黎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遴选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采购 代理机构的公告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26-03-17

黎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遴选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采购 代理机构的公告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为规范开展2026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采购工作,确保程序合法、过程公开、结果公正,我单位拟通过公开遴选方式确定一家采购代理机构,承担本单位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6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采购项目代理机构遴选。

  2.服务内容:承担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全流程采购代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编制采购文件、发布采购通告、组织开评标、发布结果公示、处理质疑投诉、协助合同签订、项目资料归档等。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抽检项目采购全部完成并归档止。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参选机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2.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备案登记,《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包含相关招标代理服务选项;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拥有专职的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并取得相应培训证书。

  5.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6.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报名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政府采购的代理机构登记注册证明材料(可提供网页截图);

  3.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

  6.招标代理机构及2023年以来业绩情况简介;

  7.从业人员政府采购培训合格证及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8、报价表(格式自拟)。

  报名文件一式两份,需密封完好并加盖公章。

四、报名要求

  时间:2026年3月18日至2026年3月20日(8:00-17:00,共3个工作日),不接受邮寄材料报名,逾期提交文件或未按要求提交的文件不予接受。公告发布期间项目报名单位达到3家以上方可遴选,报名单位不达3家的,公告将延期3天。

  地   点 :黎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黎城县广北路77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935550068


黎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