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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6-01111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6-01-12 |
| 发文机关:黎城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主题词: |
| 标题:黎城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选择黎城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实施阶段(初步设计、监理、施工等)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 |
| 主题分类:水利水务 | 发布日期:2026-01-12 |
黎城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现就黎城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实施阶段(初步设计、监理、施工等)公开选择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欢迎符合要求且有意愿参选的代理机构报名。
一、选择需求
本次择优选择该项目的工程类、服务类采购招标代理机构1家,选定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委托代理本项目实施阶段的采购招标事宜。
二、资格要求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政府采购相关资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已进行备案登记),三年内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信誉良好。
三、报名要求
(一)资格证明等相关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的书面声明(原件);5.近三个月单位人员社保记录(复印件)。
(二)近三年来业绩证明材料
1.工程类。近三年以来承担400万元以上的水利水电行业工程项目招标代理业绩;2.服务类。近三年以来承担100万元以上的勘察设计(初步设计)、监理等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代理业绩。上述业绩提供证明材料为委托代理协议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证明等材料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简历、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其近三年内所负责的招标项目代理业绩情况。选定后,在服务期内非特殊情况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四)公司基本情况材料
(五)近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六)采购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费依据以及公司代理服务费报价(报价=收费标准*折扣率)。
四、代理机构选择程序
(一)报价
报价文件纸质版一套。除要求提供原件的材料外,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排列后密封,并在封面处标注代理项目类别、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寄至我单位。
报价文件邮寄地点:黎城县黎侯镇河下西街77号黎城县水利发展中心。
联系人:石华廷
电话:0355-6564102
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1月14日18时。
本公告时间3个工作日,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1月14日,报名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报价文件。
(二)经专家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并推荐代理机构,根据专家推荐代理机构意见,报局党组会议通过后选定代理机构。
(三)选定的代理机构将在黎城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黎城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