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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13078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5-05-26 |
发文机关:黎城县鸿通开发有限公司 | 主题词: |
标题:黎城县鸿通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公开选取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 |
主题分类:财政 | 发布日期:2025-05-26 |
黎城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北部园区基础设施配套服务工程项目(一期),现面向社会公开选择招标代理机构,请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参加。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黎城县鸿通开发有限公司通过选聘,拟确定1家具有丰富经验的采购代理机构,完成黎城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北部园区基础设施配套服务工程项目(一期)招标代理工作。
2.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起至本项目完成。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招标咨询能力;
2.人员要求:熟悉招标代理采购管理政策及工作程序,且具有负责采购代理业务的专业部门和人员;
3. 财务要求: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 信誉要求:
(1)供应商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2)供应商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履约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5月30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1套并加盖单位公章在黎城开发区双创基地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法人报名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人报名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其他
选聘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公告在黎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黎城县鸿通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黎城开发区双创基地
联 系 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0355-8178180
黎城县鸿通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