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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3-37427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07-27 |
| 发文机关:黎城县校园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 主题词: |
| 标题:黎城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2023年校园招聘体检工作公告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3-07-27 |
根据黎城县《黎城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2023年校园招聘工作公告》要求,现将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入围体检名单:
|
单位 |
岗位 序号 |
职位名称 |
姓名 |
性别 |
备注 |
|
黎城县人民医院 |
1 |
临床医师 |
潘梦娜 |
女 |
|
|
黎城县人民医院 |
1 |
临床医师 |
关 妮 |
女 |
|
|
黎城县人民医院 |
1 |
临床医师 |
李辰煜 |
女 |
|
|
黎城县人民医院 |
1 |
临床医师 |
霍佳慧 |
女 |
|
|
黎城县人民医院 |
1 |
临床医师 |
李丹阳 |
女 |
|
|
黎城县疾病控制预防中心 |
10 |
公卫医师 |
郭茹帅 |
男 |
二、体检时间:2023年7月29日
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注意事项
1.入围体检人员于2023年7月29日早8:0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到黎城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迟到30分钟视为自愿放弃。
2.体检考生应保持平和心态,不要过于紧张。体检前一日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体检前一日晚十点以后直至体检结束,不得进食、饮水,保持空腹体检,且不得剧烈运动。
3.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务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待产后再进行该项目的检查。
4.体检考生要遵守纪律,按体检程序和要求参加体检,不得向医生及工作人员故意泄露和暗示本人姓名、籍贯、身份证号、毕业院校、父母姓名及工作单位等与身份有关的一切信息,否则按体检不合格处理。
5.体检过程中,体检考生要自觉听从指挥,服从管理,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工作,维护体检秩序。
6.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参加体检;体检期间不得私自与他人联系,不得托人说情。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8.体检当天要穿轻便服装,不要穿连衣裙、连裤袜,不要穿有金属扣、有钢圈的内衣裤、不要佩戴贵重饰品,不宜佩戴隐形眼镜,尽量佩戴有框架眼镜,以方便检查。
9.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自备现金)。体检过程中如遇疑难问题需要加检、复检时,由医院向考生另行收取加检、复检费用。
10.全部项目体检完毕后请将体检表交于带队工作人员,统一收回,考生个人不得带走,经医护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后,方可离开。
体检咨询电话:0355-8595562
黎城县校园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