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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37427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3-07-27
发文机关黎城县校园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主题词
标题黎城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2023年校园招聘体检工作公告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23-07-27

黎城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2023年校园招聘体检工作公告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根据黎城县《黎城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2023年校园招聘工作公告》要求,现将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入围体检名单:

单位

岗位

序号

职位名称

姓名

性别

备注

黎城县人民医院

1

临床医师

潘梦娜


黎城县人民医院

1

临床医师

关  妮


黎城县人民医院

1

临床医师

李辰煜


黎城县人民医院

1

临床医师

霍佳慧


黎城县人民医院

1

临床医师

李丹阳


黎城县疾病控制预防中心

10

公卫医师

郭茹帅


二、体检时间:2023年7月29日

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注意事项

1.入围体检人员于2023年7月29日早8:0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到黎城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迟到30分钟视为自愿放弃。

2.体检考生应保持平和心态,不要过于紧张。体检前一日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体检前一日晚十点以后直至体检结束,不得进食、饮水,保持空腹体检,且不得剧烈运动。

3.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务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待产后再进行该项目的检查。

4.体检考生要遵守纪律,按体检程序和要求参加体检,不得向医生及工作人员故意泄露和暗示本人姓名、籍贯、身份证号、毕业院校、父母姓名及工作单位等与身份有关的一切信息,否则按体检不合格处理。

5.体检过程中,体检考生要自觉听从指挥,服从管理,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工作,维护体检秩序。

6.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参加体检;体检期间不得私自与他人联系,不得托人说情。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8.体检当天要穿轻便服装,不要穿连衣裙、连裤袜,不要穿有金属扣、有钢圈的内衣裤、不要佩戴贵重饰品,不宜佩戴隐形眼镜,尽量佩戴有框架眼镜,以方便检查。

9.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自备现金)。体检过程中如遇疑难问题需要加检、复检时,由医院向考生另行收取加检、复检费用。

10.全部项目体检完毕后请将体检表交于带队工作人员,统一收回,考生个人不得带走,经医护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后,方可离开。

体检咨询电话:0355-8595562


                  黎城县校园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