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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1236931-5/2020-20288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0-06-23 |
| 发文机关:黎城县水利局 | 主题词: |
| 标题:长治市黎城县关于浊漳河黎城段干流、清漳河黎城段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成果的公告 | |
| 主题分类:水利水务 | 发布日期:2020-06-23 |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按照山西省河长制办公室晋河办〔2018〕4号文《山西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河湖河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划界工作的通知》和《山西省河湖和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划界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山西省水利厅完成了浊漳河干流和清漳河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工作,现予公告: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统筹规划。严格执行河道管理保护法律法规,统筹上下游、左右岸,正确处理利用与保护的关系、当前和长远的关系、水利和其他行业的关系。
(二)坚持遵循规律,因地制宜。充分遵循河道自然演变规律及演变趋势,因势利导满足河道行洪要求,科学合理确定河道管理范围。
(三)坚持人水和谐,保护优先。尊重科学,结合实际,既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河道合理开发的需求,又要满足维护河道行洪及水生态安全的基本需求。
二、划界成果
(一)浊漳河干流
浊漳河干流黎城县河段均按20年一遇洪水考虑。
1.黎城县域段(桩号K124+899~左岸K166+107/右岸K147+659)
1)桩号K124+899~K131+100(北源汇入后至平头河汇入前)
该段长16.5km,治导线基本按照设计洪水天然水面轮廓线,并结合河段内的道路、地形、河道走势并兼顾上下游、左右岸河滩范围内相关利益要求综合考虑确定,管理范围界线与治导线重合。
2)桩号K131+100~K140+337(平头河汇入后至原庄河汇入前)
该段河长9.24km,为山区型河流。本段两岸基本无堤防,治导线基本按照设计洪水天然水面轮廓线,并结合河段内的道路、地形、河道走势并兼顾上下游、左右岸河滩范围内相关利益要求综合考虑确定,管理范围界线与治导线重合。
3)桩号K140+337~左岸K162+994/右岸147+659(原庄河汇入后至北流河汇入前)
该段河长22.0km,大部分为山区段,两岸基本无堤防,治导线基本按照设计洪水天然水面轮廓线,并结合河段内的道路、地形、河道走势并兼顾上下游、左右岸河滩范围内相关利益要求综合考虑确定,管理范围线在较平缓开阔段自治导线向外延伸不超过20m确定,其余山区段与治导线重合。
4)左岸K162+994/右岸147+659~左岸K166+107/右岸147+659(北流河汇入后至黎城县界)
该段河长3.11km,左岸为黎城县,右岸为潞城区。该段河道设计洪水天然水面轮廓范围较大,超出了河道测量带状图范围,治导线结合上下游河道宽度及走势,将本段河道宽度控制在300~400m范围内。本段管理范围线自治导线向外延伸不超过20m确定。
(二)清漳河长治段
清漳河黎城县段均按20年一遇洪水考虑。
东崖底河河口~清漳河干流省界处(K142+410~K147+500)
该段水面线淹没范围至地势较高的地块边界和山脚线附近。该河段治导线左岸基本沿地势较高地块边界布设,并考虑治导线的顺滑做局部调整,右岸治导线基本沿地势较高地块边界和20年一遇水面线布设。
三、其他
河道划界后,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确定划界范围内土地权属,河道主管机关负责完成治导线界桩设置。
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如有异议或建议,请将书面材料送达黎城县水利局。
送达地点:黎城县水利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3556564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