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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1236931-5/2019-27126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19-09-02 |
| 发文机关:黎城县财政局 | 主题词: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
| 标题:黎城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 |
| 主题分类:财政 | 发布日期:2019-09-02 |
2018年黎城县举借债务全部为上级代为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收入。一般债券是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的政府债券,债券收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专项债券是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通过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的政府债券,债券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具体为:
一、地方政府置换债券情况:
2018年我县申报地方政府置换债券9843万元,其中:一般债券8337万元,专项债券1506万元。按照地方政府置换债券申报情况,安排支出用于偿还2014年锁定的地方政府债务。其中:提前置换校安工程贷款2877万元,中小学校舍建设1878万元,集中供热项目911万元,工业园区道路建设831万元,市政项目798万元,交通道路建设309万元,乡镇卫生院建设150万元,法院审判庭建设140万元,旅游项目202万元,公安拘留所建设89万元,水利项目54万元,林业项目51万元,农业园区道路建设及办公楼修缮43万元,污水处理厂38万元,铁路护路营房建设17万元,园林5万元,乡镇工程欠款14万元,党校欠款2万元,债券到期申请再次置换1434万元。
二、地方政府新增债券情况
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共计4758万元,其中:
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2758万元,其中专项用于扶贫758万元,其余2000万元,用于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以及义务教育均衡性发展开展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2000万元,用于集中供热管网建设补助813万元和贫困村道路硬化维修以及农村交通建设项目118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