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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8-26071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18-11-07 |
发文机关:黎城县中小企业局 | 主题词:2016年决算 |
标题:2016年黎城县中小企业局部门决算公开 | |
主题分类:财政 | 发布日期:2018-11-07 |
一、黎城县中小企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法规和方针、政策;指导、服务全县中小企业;研究提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起草有关中小企业的地方性规章草案。
2、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研究拟定全县中小企业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和推进全县中小企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全县中小企业发展园区建设。
3、监测、分析、预测全县中小企业运行态势,编制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近期发展调控目标和措施,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4、指导全县各类中小企业的改革、改组、改造,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指导中小企业融资上市工作;促进建立和发展中小企业产权及相关要素市场,指导中小企业的股份制改造。
5、对全县各种经济成分的中小企业实行宏观指导、协调和服务,规范企业行为;研究提出中小企业技术进步的政策,指导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开发等工作;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支撑体系,指导中小企业创新基地建设,推动中小企业信息化工作;参与指导、管理民营科技企业,向有关部门推荐、申报符合资格认定条件的民营科技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
6、研究提出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的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政府扶持中小企业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建议,负责县级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和县级财政对中小企业扶持资金的管理使用,并向有关部门推荐、申报其他相关资金项目。
7、指导全县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教育培训及人才、智力引进工作;指导全县中小企业外事、外经、外贸工作;组织中小企业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中小企业外资引进、利用工作。
8、指导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创业辅导体系,发送创业环境;协调落实中小企业获得政府采购份额的有关工作。
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中小企业环保节节能、环境监测、安全生产、劳动用工、职业卫生、质量管理、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工作。
10、对非公制经济发展进行规划、指导、监督、协调和服务。保护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权益,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11、指导县中小企业确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发展思路,推动县域经济发展。
1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中小企业党建、工会等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本系统各类协会、学会和社团工作。
13、承办主管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局是独立核算单位,部门决算单位只有一个。
二、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说明
黎城县中小企业局2016年决算收入209.64万元。
( 二)支出情况说明
黎城县中小企业局2016年决算支出 199.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6.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交通补贴、社保缴费、绩效工资、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8.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其他费用等支出。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65.5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黎城县中小企业局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为0.97万元,主要用于外部来客及招商引资接待工作,较同期减少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