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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1236931-5/2018-16086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18-08-30 |
| 发文机关:黎城县综合管理办公室 | 主题词: |
| 标题:2017年黎城县综合管理办公室决算公开 | |
| 主题分类:财政 | 发布日期:2018-08-30 |
黎城县县城综合管理办公室
关于2017年决算情况的说明
一、黎城县县城综合管理办公室概况
(一)工作职责
1、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县城进行综合管理;
2、监督实施县城整体规划、城建项目和旧城改造;
3、协调各大口、城建、公安、卫生、社区等职能部门搞好县城秩序、交通、市容市貌等县城综合管理工作;
4、负责县城亮化的规划、实施及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
5、监督管理县城所设市场的运行工作;
6、管理指导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城市经营公司在城市管理和经营方面的工作;
7、对县城综合管理各个职能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承办主管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宜。
9、对县城规划范围的违规违章建筑进行日常监管。
(二)科室构成
我单位设三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监察股、督查股。实有在编正式职工6人。
二、黎城县县城综合管理办公室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黎城县县城综合管理办公室2017年收入181.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资金收入181.02万元,占全部收入的100%。
(二)、支出情况:黎城县县城综合管理办公室2017年支出207.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39,项目支出53.75万元。
1、基本支出 153.39万元。其中:个人部分支出69.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保缴费、绩效工资、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22万元,公用经费79.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维修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专用材料费等。
2、项目支出 53.75万元,主要用于县城亮化灯饰及公园等公共场所亮化电费及日常维护支出。
3、“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黎城县城管办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为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