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已归档)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索引号:01236931-5/2018-25711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18-11-07 |
发文机关:黎城县司法局 | 主题词: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
标题:黎城县司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 发布日期:2018-11-07 |
一、黎城县司法局概况
黎城县司法局是县政府的一个行政职能局,行政编制22人,事业编制12人,实有在编人数30人。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宣教科、基层科、社矫科、政工科,下属单位有黎城县公证处和黎城县法律援助中心。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全县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
2、制定全县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和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各部门(行业)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
3、负责指导监督律师工作和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综合管理全县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4、指导监督企事业法律顾问工作;监督本县公证机构活动。
5、监督管理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6、负责全县基层司法所建设与管理,指导各乡镇各部门的人民调解工作。
7、监督管理和指导全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8、负责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9、监督管理和指导全县社区矫正工作。
10、监督管理和指导全县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工作。
11、负责全县司法考试工作。
12、负责“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13、负责本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纪检监察工作。
14、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部门预算构成看,黎城县司法局预算主要包括局机关预算、局属事业单位预算、局派出机构各乡镇司法所预算。
纳入黎城县司法局预算的单位包括:
黎城县司法局局机关
黎城县法律援助中心
黎城县公证处
黎城县司法局黎侯司法所等9个司法所
二、黎城县司法局部门预算表
C:\fakepath\黎城县司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三、黎城县司法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说明
黎城县司法局2017年收入294.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资金收入294.27万元。
(二)支出情况说明
黎城县司法局2017年支出294.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4.27万元。
基本支出294.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3.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保缴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福利费、取暖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40.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费用等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黎城县司法局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为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主要用于省市县及其他相关部门交流工作、检查工作接待等;公务用车运行费2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行、开展各项业务所需车辆燃料、维修、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四)黎城县司法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942737元,其中个人部分预算2535182元,公用部分预算407555元。个人部分预算包括基本工资971496元、津贴补贴441036元、奖金80958元、社会保障缴费485877元、绩效工资275880元、住房公积金87635元、采暖补贴75600元、公务用车补贴116700元。
公用部分预算包括办公费53600元、印刷费43800元、邮电费16800元、差旅费36800元、培训费41500元、公务接待费1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元、工会经费35055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50000元。
(五)黎城县司法局2017年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7年预算收入2942737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资金收入2942737元,预算支出2942737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601239元,事业运行支出903320元,住房公积金支出87635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50543元。2016年预算收入3661978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资金3661978元,预算支出3661978元,其中基本支出2856978元,项目支出805000元。2016年基本支出中行政运行1873890.6元,事业运行898155.26元,住房公积金84931.65元,项目支出中法律援助办案费21000元,司法业务用房前期费用400000元,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办案费180000元,装备购置费204000元。2017年预算收支比2016年减少719241元,减少19.6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减少了司法业务用房收支预算。
(六)黎城县司法局2017年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7年预算收入2942737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资金收入2942737元,预算支出2942737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601239元,事业运行支出903320元,住房公积金支出87635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50543元。2016年预算收入3661978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资金3661978元,预算支出3661978元,其中基本支出2856978元,项目支出805000元。2016年基本支出中行政运行1873890.6元,事业运行898155.26元,住房公积金84931.65元,项目支出中法律援助办案费21000元,司法业务用房前期费用400000元,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办案费180000元,装备购置费204000元。2017年预算收支比2016年减少719241元,减少19.6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减少了司法业务用房收支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