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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2-50493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2-03-14 |
| 发文机关:黎城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 主题词:预算公开 |
| 标题:黎城县柏官庄卫生院2022年度预算公开 | |
| 主题分类:卫生 | 发布日期:2022-03-14 |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2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见附件)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见附件)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见附件)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见附件)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见附件)
九、预算收入总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黎城县柏官庄卫生院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医疗:常见病、多发病护理;恢复期病人康复与护理。预防保健: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实施、卫生监督与卫生信息管理。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内科、中医科、检验科、药房、办公室、公共卫生服务科等职能科室。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黎城县柏官庄卫生院纳入2022年预算编制范围。
三、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坚持学习,不断提高全院职工综合素质。
2022年,我院将坚定不移的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继续强化职工的政治意识、宗旨意识、担当意识、规矩意识,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多措并举,让我院形成一个风清气正的新型乡镇卫生院。
2、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
卫生院以《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为重点,加强医务人员的医疗安全责任意识。健全医疗、护理、功能检查、放射、化验等各个科室、各个诊疗环节的质量管理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目标,实现诊疗工作的规范化。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优先的原则,严格落实各项操作规程,杜绝医疗责任事故。加强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不断改善医疗服务,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切实减轻患者就医负担。
3、进一步强化管理、理顺机制,深化卫生院改革。
以医疗集团的工作部署为动力,继续加强卫生院内部管理,进一步建立和健全规章制度,加大监督考核和追责力度,加大绩效考核制度改革,完善激励机制。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改善服务理念,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最终实现让群众满意这一根本。
4、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重视人才培养,提高核心竞争力。
制定各类人员培训考核计划,加大在岗培训力度,有计划的让职工参加继续教育项目。加大对医师培训效果的考核。采取多种形式,分层次、有重点地对全体职工进行职业素质、业务素质、管理素质的培训,强化全员职业责任意识。树立一批医、德双馨的先进典型,促进人才的全面发展。
5、完善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
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工作的开展,要“两手抓、两手硬”。通过制度建设、人员素质建设等措施,着力抓好“两个服务”的能力建设,使卫生院成为名副其实的“医疗质量高、群众满意”的“龙头卫生院”。
6、继续深入开展“家庭医生签约”“医保”工作
(1)力争在2022年内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贫困人口中的常住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100%。通过与居民建立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按照“无病防病、有病管理”的原则,使居民获得涵盖常见病、多发病的中西医诊治、合理用药、就医指导和转诊预约的基本医疗服务和综合、连续、便捷、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服务。
(3)积极做好医保工作,严格遵守《基本用药目录》,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的原则,做到不滥用、乱用药品,不开大处方、不开假证明、假诊断。自费项目征求患者同意,及时准确做好医疗报销工作。县乡村签约服务团队组织人员下乡义诊,为群众“选医送药送温暖”,使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7、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
一是基本药物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有效规范医院医疗行为、建立了合理用药、减轻患者负担的医疗体系,完善县乡医疗机构一体化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分级诊疗制度。
二是加强卫生室的一体化管理建设。从管理、技术、设备、医疗、学科建设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选派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骨干医生骨干,对乡医进行面对面的培训,进行业务传帮带,力争使卫生院的综合能力得到迅速提升,业务量稳步增长,村卫生所的一体化工作明显取得成效。
圆满完成县卫体局、县医疗集团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同时完成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见附件)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见附件)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见附件)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见附件)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见附件)
九、预算收入总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预算总计20.29万元,支出预算总计20.29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支出预算总计增加0.95万元,增长4.9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预算资金增加。
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20.29万元。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20.29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20.2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95万元,增长4.9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预算资金增加。
(二)支出预算总计20.29万元。包括:
1.社会保障和人员支出18.9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与上年相比增加0.93万元,增长5.1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预算资金增加。
2.住房保障支出1.3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与上年相比增加0.02万元,增长1.4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公积金预算增加。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预算合计20.29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29万元,占10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预算合计20.29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20.29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20.29万元,支出预算总计20.29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支出预算总计各与上年相比增加0.95万元,增长4.9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预算资金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20.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95万元,增长4.9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预算资金增加。
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
社会保障和人员经费支出18.9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93万元,增长5.1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预算资金增加。
(二)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公积金支出1.3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2万元,增长1.4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公积金预算增加。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20.2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0.2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95万元,增长4.9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预算资金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20.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年初预算在一体化系统中严格按照公务用车运行经费0万元录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经济科目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不存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0万元,拟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初资产总额46.3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53.32万元。
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公共卫生服务车1辆,主要用于医疗急救及公共卫生下乡服务等。
十四、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共0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