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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8-02390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18-12-01 |
发文机关:黎城县财政局 | 主题词:扶贫资金 |
标题:黎城县2018年12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公示 | |
主题分类:财政 | 发布日期:2018-12-01 |
根据《关于印发<山西省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的通知》(晋开发办〔2018〕4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我县扶贫资金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项目安排公正公平、公开、透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现将我中心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安排工作经费9.1456万元用于全省扶贫系统视频会议室设备和网络建设;
二、安排县级专项资金0.649114万元用于第四季度易地搬迁贷款贴息;
三、安排县级专项资金104.0376万元用于南村水库项目建设征地和拆迁补偿、植被恢复费等法定费用;
四、安排县级专项资金4.8万元万元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残疾人无障碍改造;
五、安排市级第二批专项资金307万元用于产业项目;
六、安排省级专项资金57.2万元用于产业项目;
七、安排扶贫工作经费0.7435万元用于脱贫攻坚工作印刷费;
八、安排省级专项资金3.85万元用于乡村旅游能人致富带头人培训费;
九、安排市级驻县工作队经费5万元用于孔家峧村和北坡村户容户貌工作;
欢迎广大群众进行监督,公示日期为2018年12月1日——12月10日。如有意见请于10日内向县财政局提出,监督举报电话:0355-5672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