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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8-02390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18-12-01
发文机关黎城县财政局 主题词扶贫资金
标题黎城县2018年12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公示
主题分类财政 发布日期2018-12-01

黎城县2018年12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公示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根据《关于印发<山西省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的通知》(晋开发办〔2018〕4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我县扶贫资金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项目安排公正公平、公开、透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现将我中心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安排工作经费9.1456万元用于全省扶贫系统视频会议室设备和网络建设   

  二、安排县级专项资金0.649114万元用于第四季度易地搬迁贷款贴息   

  三、安排县级专项资金104.0376万元用于南村水库项目建设征地和拆迁补偿、植被恢复费等法定费用  

  四、安排县级专项资金4.8万元万元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残疾人无障碍改造; 

  五、安排市级第二批专项资金307万元用于产业项目; 

  六、安排省级专项资金57.2万元用于产业项目; 

  七、安排扶贫工作经费0.7435万元用于脱贫攻坚工作印刷费; 

  、安排省级专项资金3.85万元用于乡村旅游能人致富带头人培训费 

  九、安排市级驻县工作队经费5万元用于孔家峧村和北坡村户容户貌工作 

  十、安排南村水库项目建设332.23万元;

  欢迎广大群众进行监督,公示日期为2018年121——1210日。如有意见请于10日内向县财政局提出,监督举报电话:0355-5672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