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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8-02379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18-03-24 |
发文机关:黎城县财政局 | 主题词:扶贫资金 |
标题:黎城县2018年度省级第一批财政扶贫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安排公告 | |
主题分类:财政 | 发布日期:2018-03-24 |
根据《关于印发<山西省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的通知》(晋开发办〔2018〕4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扶贫工作实际,经县政府3月23日会议研究通过,现将我县2018年省级第一批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公告如下:
一、资金安排
2018年省级第一批预算安排资金255万元,分别用于:
1、107.2万元用于2018年扶贫产业项目;
2、45.3万元用于2018年小额贷款贴息;
3、40万元用于2018年“雨露计划”项目;
4、30万元用于吴家庄村集中搬迁至青南村安置点发展后续产业;
5、30万元用于2018年“山西护工”培训项目;
6、2.5万元用于项目管理费。
二、资金使用要求
各乡镇要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精准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
各乡镇要根据年度脱贫计划,申报的项目和资金使用安排,并实行项目库管理,未录入项目库的项目,不得使用资金。要及时拨付和支出资金,确保扶贫项目建设进度。
要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的一线监督责任,发挥乡镇人大、纪检、财政所、核算中心的监督作用,扩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引导贫困群众参与项目决策、实施、管理和监督全过程。要严格按照《扶贫资金公示公告办法》,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在村进行公示、公告,接受群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确保专款专用,对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帮扶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欢迎社会监督,公示日期2018年3月24日-4月3日。
监督举报电话:0355-5672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