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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8-05716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18-04-20 |
发文机关:中共黎城县委宣传部 | 主题词:预算公开 |
标题:中共黎城县委宣传部2018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财政 | 发布日期:2018-04-20 |
一、宣传部主要职能
中共黎城县委宣传部是黎城县委主管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部内设立六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理论科、宣传科、文艺科、外宣办、新闻网站。主要工作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意识形态方面的方针政策,制订我县宣传文化工作的方针和事业建设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对县直宣传文化系统包括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及有关社会团体的工作实施指导、协调、管理。
(三)负责组织指导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方面的工作;会同县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参与编写党员教育教材。
(四)负责规划和宏观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文化艺术工作,保证党的文艺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五)规划和部署全县性的宣传思想工作;组织进行党的中心任务和方针、政策的宣传,国际国内形势以及政治、经济、文化活动的社会宣传;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
(六)宏观指导、部署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企(事)业政工人员专业职务评定、考核、培训工作。
(七)研究制定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措施、对策;指导、部署、协调全县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八)负责新闻舆论导向;新闻采写,会同有关单位完成采访及新闻组稿任务。
(九)指导和协调、组织对外、对港澳的宣传工作;会同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港澳和其他境外记者来我县采访报道的管理工作;检查督促全县对外宣传纪律的执行。
(十)按有关程序协助管理县直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及有关社会团体等部门领导班子的建设;对镇党委宣传委员的任免提出意见;规划并组织宣传干部的培训工作;联系宣传文化系统的知识分子,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知识分子工作。
(十一)管理下属单位。
(十二)完成县委、市委宣传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县委宣传部预算收支基本情况
(一)收入预算
县委宣传部2018年收入预算190.5766万元,全部为公共财政预算资金收入,占财政拨款资金的100%。
(二)支出预算
县委宣传部2018年支出预算190.57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0.5776万元。
基本支出190.5776万元,其中:个人部分支出177.5766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部分支出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其他费用等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县委宣传部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