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黎城县规划中心主要职能
1、负责拟定全县城乡发展战略及规划政策工作。
2、负责县城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的编制及各乡镇规划的审批工作。
3、负责建设项目选址工作。
4、负责审查建设工作方案,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作。
5、负责拟定城乡规划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工作。
6、承办主管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宜。
二、黎城县规划中心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说明
黎城县规划中心2018年收入21.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资金收入21.83万元,占全部收入的100%。
(二)支出情况说明
黎城县规划中心2018年支出21.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8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基本支出21.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保缴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1.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其他费用等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黎城县规划中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为0.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维护费0.8万元。 较往年有所减少。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