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小:【大】 【中】 【小】
| 索引号:000014349/2025-06932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5-03-21 |
| 发文机关:黎城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 | 主题词: |
| 标题:黎城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遴选2025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服务组织的公告 | |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布日期:2025-03-21 |
为组织实施好2025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推广应用先进的农业机械和农业技术,培育壮大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推动农业生产托管提质增效,加快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范围及环节
(一)实施范围
2025年我县重点支持玉米、高粱、谷子、杂粮、小麦等作物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要在8个镇实施。
(二)实施环节
在玉米、高粱、谷子、杂粮、小麦等作物的耕、种、防、收、深翻(深松)、秸秆还田(离田)、遥感监测等部分环节或全环节实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具体实施内容以《黎城县2025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组织实施方案》为准)
二、支持对象
主要支持服务能力强、服务规模大、服务效果好、信誉良好、群众满意度高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等托管服务主体。
三、报名条件
1.基础条件:具有法人资格,登记注册2年以上,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
2.管理能力:具备农业生产托管的信息收集、组织协调、管理能力,能妥善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3.农机设备:拥有或组织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农业技术力量;
4.运行机制:服务主体实行财务独立核算,由第三方代理记账,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山西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规范》等标准,操作规程完善,作业制度健全。
5.相关制度:具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管理制度、作业流程标准,且具有规范的档案管理、生产和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同时要做到上墙公示。
6.智能设备:参与托管作业的农机具必须安装农机作业智能监控终端。
7.信誉评价:服务主体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同时,征信良好,未列入银行失信人员名单。
8.工作人员:服务主体负责人具备农业生产的基础知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作业人员具有与岗位技能相应的资质,并能定期参加相关职业技能培训。
9.备案情况:在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名录内备案,并接受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的监管。
10.工作质量:服务主体在参与托管作业中严格标准质量,不弄虚作假,无不良记录和投诉举报,两年内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四、需提供的资料
1.黎城县2025年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服务组织申报表;(到黎城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办公室领取)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服务组织的固定场所和必备办公设施及版面制度等照片;
4.服务组织拥有或整合的农机手、农机具花名表(包括主机的品牌、名称型号、种类、数量等,配套农机具品牌、名称型号、种类、数量等);
5.农机安全生产承诺书;
6.提供第三方代理记账凭证;
7.所在镇政府推荐函;
8.其他相关支撑材料(获得各级荣誉证书等)。
五、遴选方式
1.遴选服务主体公告发布后,服务主体(拟在我县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等)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等资料到黎城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报名。
2.黎城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负责收集、整理、核对报名资料,并将资料报送黎城县2025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工作领导组。
3.黎城县2025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工作领导组按照“公开、规范、择优”的原则,组织召开公开遴选评审会,对报名的服务主体资质及条件进行评选,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并通过政务网站等公共平台公示服务组织名单及举报电话。
报名起止时间:2025年3月21日至3月27日,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黎城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河下西街68号)
联 系 人:秦卓
联系电话:0355-6564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