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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1236931-5/2017-04657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17-03-01 |
| 发文机关:黎城县供销合作社 | 主题词:工作年度报告 |
| 标题: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布日期:2017-03-01 |
2016年,我社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一年来,我社坚持以公开透明、便民及时为原则,不断完善制度,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载体,转变工作作风,扎实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经过不懈努力,我们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拓宽了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了信息公开技术保障水平,提升了信息公开安全,保证了依法受理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内容
为方便公众全面、及时了解信息,结合县社工作实际,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工作规程,及时、准确、依法、依规公开工作信息及动态。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全年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40条,其中日常工作动态30条,财政公开7条。内容包括日常动态、工作运行分析、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以及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进展情况等诸多信息,为公众查阅提供便利条件,同时接受公众监督。
(二)公开措施
确立了专门人员负责对政府网站信息的更新和维护工作。
三、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按照《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长政办发[2016]54号)精神要求,对涉及供销领域的工作信息进行了全面公开,让群众对相关工作有了全面的了解。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度我社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五、咨询处理情况
2016年度我社没有接受公众咨询的有关信息。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度我社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2016年度我社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支出情况。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社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积极的工作,但仍然存在信息公布范围不够广、公布时间不及时等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完善。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和紧迫性,完善制度机制,采取多种方式、渠道及时公开新产生的信息。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