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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02720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5-01-22
发文机关黎城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主题词政府信息
标题黎城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扶贫 发布日期2025-01-22

黎城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按照国家、省、市、县关于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相关通知,现将长治市黎城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向社会公布。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单位应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形式和时限。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中心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指定专人负责日常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三是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干部业务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熟练掌握规范的操作流程,确保信息公开规范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 

主动公开本中心政府信息,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依法依规做好政务公开,结合中心工作实际,2024年我中心重点抓好衔接补助项目资金的公开工作。加大主动公开信息力度,拓展公开途径,丰富公开内容,确保了我中心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及时、规范与安全,取得了较好成就。2024年,全中心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部门公开目录中制作并发布信息90条。其中,日常动态类信息条52条占比57.8%,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类信息38条占比42.2%。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中心没有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通过政府网站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中心在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中,一是建立工作机制,严格把关。通过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三审三校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网络安全应急处置预案等制度,强化信息公开内容保障,严格采集、审核、发布程序。二是在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及时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政府信息逐条进行审核,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按照谁审查、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工作人员初审、办公室主任复核,单位负责人终审的上网信息发布制度。是加强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发布我中心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决策信息。明确信息内容提供的责任,建立重要时期信息发布实时监测机制,坚决杜绝政治错误、内容差错、技术故障。

(四)监督保障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黎城县人民政府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xlc.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黎城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联系。

联系地址黎城县桥北路88

联系电话:0355-8175132 

    :0476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持续提升,政府网站平台建设不断完善,但整体水平与省、市、县要求和公众期望相比仍有差距。今后我中心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努力规范工作流程。使权力运行接受监督,提高民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和了解,进一步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不断完善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进一步探索和掌握信息公开工作规律,逐步制定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是持续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稳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真正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作用,保障信息公开各渠道的畅通性、准确性、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