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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2-02993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2-01-24
发文机关黎城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主题词政府信息
标题黎城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扶贫 发布日期2022-01-24

黎城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按照国、省、市、县关于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相关通知,现将长治市黎城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向社会公布。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认真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单位应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形式和时限。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中心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指定专人负责日常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三是加大学习培训的力度。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干部业务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熟练掌握规范的操作流程,确保信息公开规范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  

主动公开本中心政府信息,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依法依规做好政务公开,结合中心工作实际,2021年我中心重点抓好衔接补助项目资金的公开工作。加大主动公开信息力度,拓展公开途径,丰富公开内容,确保了我中心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及时、规范与安全,取得了较好成2021年,全中心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部门公开目录中制作并发布信息79条。其中,日常动态类信息条56条占比71%,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类信息21条占比26%其他信息2条占比2.5%  

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中心没有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通过政府网站申请)  

政府信息管理  

我中心在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中,一是建立工作机制,严格审核把关。通过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强化信息公开内容保障,严格采集、审核、发布程序。在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及时明确了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严格按照保密法对政府信息逐条进行审核,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按照谁审查、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工作人员初审、办公室主任复核,单位负责终审的上网信息发布制度。二是加强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发布我中心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决策信息。明确信息内容提供的责任,建立重要时期信息发布实时监看机制,坚决杜绝政治错误、内容差错、技术故障。  

监督保障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城县人民政府政府门户网站(www.sxlc.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黎城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联系。  

联系地址:黎城县古城82  

联系电话:0355-8175132

  :0476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持续提升政府网站平台建设不断完善,但整体水平与省、市、县要求和公众期望相比仍有差距。今后我中心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意识思想认识不到位问题依然存在,对政务公开是为了使权力运行接受监督,使民众参与权力运行的认识不够到位,致使部分信息未能规范公开。

二是不断完善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并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是持续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稳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真正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作用,保障信息公开各渠道的畅通性、准确性、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