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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8-17970 | |
发文字号:黎办发〔2016〕7号 | 发文时间:2016-02-03 |
发文机关:黎城县扶贫开发中心 | 主题词:“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 |
标题:关于印发《黎城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通知 | |
主题分类:扶贫 | 发布日期:2016-02-03 |
各乡镇、吴家庄水库生态功能保护区管理中心、县直各有关单位:
《黎城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1月30日
黎城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落实好省、市脱贫攻坚会议要求,全面打好我县“十三五”期间脱贫攻坚战,特制订黎城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
一、 总体思路
突出“精准”二字,围绕“扶持谁、谁来扶、怎样扶”三个重点,坚决做到“五个一批”(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六个精准”( 扶贫对象精准、措施到户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实现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保证到2020年我县贫困人口全部实现稳定脱贫。
二、 工作目标
到2020年底,全县12385名贫困人口全部“脱贫”,9个贫困村全部“脱帽”。
三、工作任务
(一)发展生产脱贫一批
贫困群众实现脱贫,根本上要靠产业支撑,这是解决大部分贫困人口脱贫最基本的途径和办法。要立足我县自身优势,着重从产业扶持、资本扶持、技能扶持这三个方面入手,“十三五”期间,要帮助我县6000名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通过发展生产和就业创业,实现增收脱贫,2016年-2020年平均每年通过发展生产脱贫1200人。
1、抓好产业发展,带动贫困人口就地脱贫。一是林业局牵头继续发展核桃产业,以“龙头企业+基地+专业合作社+贫困户”的模式将我县核桃产业做大做实;二是农委牵头积极探索中药材种植及薰衣草、油菜花、油用牡丹等特色种植业的发展;三是农委牵头依托现有的“一村一品”项目,扶持建设一批贫困人口能够参与的特色农业基地;四是扶贫开发中心牵头依托现有的整村推进项目,加快我县9个贫困村的整体脱贫步伐;五是畜牧中心牵头,依托我县已成规模的肉羊、肉牛、生猪、鸵鸟、梅花鹿、金鳟鱼、大雁等特色养殖带动周边贫困户靠发展特色养殖脱贫;六是农机中心牵头,对购买农机的贫困户整合相关资金,加大补助力度;七是商务中心牵头,对有一定文化的贫困户开展电商扶贫工程。
“十三五”期间,通过产业发展脱贫3000人,2016年-2020年平均每年脱贫600人。
2、加大企业扶贫力度,带动贫困人口就业脱贫。依托我县新开工和续建的工业项目,要求企业优先安排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进厂务工,使贫困人口就近完成从农民到工人的转变,实现企业发展与贫困人口脱贫增收双赢。
“十三五”期间,通过企业就业脱贫500人,2016年-2020年平均每年脱贫100人。
3、发展乡村旅游,带动旅游区周边贫困人口的脱贫。依托我县黄崖洞、太行红山、红色文化等旅游优势,积极发展乡村旅游,把农家小院变成别具特色的小宾馆、小饭店等农家乐设施,把旅游产业培育成为贫困户增收脱贫的富民产业。
“十三五”期间,通过发展旅游脱贫500人,2016年-2020年平均每年脱贫100人。
4、实施“一户一项”,加快金融脱贫。邮储银行等金融机构要从脱贫攻坚的大局出发,推行适合贫困户特点的贷款产品,特别是要为贫困户提供免担保、免抵押的扶贫小额信贷,贫困户在依据个人的发展意愿开展种植、养殖、农机、农产品加工等小而活的小项目时能得到贷款支持,扶贫开发中心要给予贷款贴息。
“十三五”期间,通过金融扶贫脱贫1000人,2016年-2020年平均每年脱贫200人。
5、抓好培训就业,加快劳务输出脱贫。要把就近就地开展就业培训和提高劳务输出就业率结合起来,统筹培训资金,以职业中学、宏威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等社会培训机构为依托,整合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认证等资源,支持农村贫困劳动力掌握实用技术、取得职业技能证书,拿到走出家门实现稳定就业的敲门砖,实现外出劳务输出脱贫。
“十三五”期间,通过劳务输出脱贫1000人,2016年-2020年平均每年脱贫200人。
(二)易地搬迁脱贫一批
对“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贫困地区,最有效的脱贫路径是实施易地搬迁。省里出台的《关于大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了“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总体要求、搬迁对象、安置方式和建设内容,明确规定贫困人口集中安置建房每人补助2万元,并搞好配套设施建设,分散安置建房每人补助1.5万元。我们要抓住上级加大易地扶贫搬迁支持力度的机遇,充分调动各方的能动性、创造性,加大政策的争取和应用,大力实施易地扶贫搬迁3年行动计划。要坚持搬迁和发展“两手抓”,因地制宜选择好搬迁安置方式,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与旅游产业发展相结合,选好安置点,初步考虑在上遥镇、黄崖洞镇、西井镇、红石片村、南委泉村、县城周边各选1址,妥善解决好搬迁群众的居住、看病、上学等问题,统筹谋划安置点产业建设,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在旅游区附近的集中安置点可同步考虑建设小宾馆、小饭店等农家乐旅游项目。
2016-2018年,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脱贫758人,其中,2016年搬迁70人,2017年搬迁314人,2018年搬迁374人。
(三)生态补偿脱贫一批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施生态补偿,一是要与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捆绑使用,对符合条件的易地搬迁户每人给予5000元的生态补助,提高搬迁补助标准,减轻易地搬迁贫困群众建房负担。二是大力支持贫困乡村实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重大生态工程,提高贫困人口参与度和受益水平。三是利用生态效益补偿金,使有劳动能力的部分贫困人口转为护林防火巡查卡点、瞭望哨看守人员和护林员。
“十三五”期间,通过生态补偿脱贫250人,2016年脱贫130人,2017年-2020年平均每年脱贫30人。
(四)发展教育脱贫一批
扶贫先扶智,治贫先治愚。要通过实施教育扶贫工程,逐步加大教育投入和政策倾斜力度,加大对贫困地区的学校建设力度,增加贫困地区的师资力量,在扩充教师队伍时向贫困家庭的毕业生倾斜,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对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每年补助2000元,对考入二本以上院校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每生一次性给予5000元补助。
“十三五”期间,通过教育扶贫带动全县2400名贫困人口脱贫,2016年-2020年平均每年脱贫480人。
(五)社会保障兜底一批
“十三五”期间,对我县3000名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计划由社会保障来兜底。一要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大临时救助制度落实力度,建立农村低保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共享信息平台,逐步实现扶贫线和低保线“两线合一”。 对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将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动态管理、应保尽保。二要健全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加强救助保护机构、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等服务设施和队伍建设。加大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特殊教育、技能培训、托养服务实施力度,建立健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对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等重点救助对象,提高救助水平,确保基本生活。三要推动医疗救助等制度向贫困人口倾斜。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支持农村贫困人口积极参保续保。提高贫困人口大病费用的实际报销比例,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支付后仍有困难的,加大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社会救助等帮扶力度,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保障贫困人口大病及时得到医治。
“十三五”期间,通过社会保障兜底脱贫3000人,2016年-2020年平均每年脱贫600人。
四、 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机制。一是构建县、乡、村三级书记抓扶贫的大格局,落实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县脱贫攻坚领导组组长由县委书记担任,县长担任第一副组长,分管扶贫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相关县级领导任副组长,各乡镇(中心)和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各乡镇(中心)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落实脱贫攻坚职责。二是各乡镇(中心)党委、政府要向县委、县政府立下军令状,层层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明确脱贫攻坚时间表、路线图。三是要进一步转变作风,做好结对帮扶工作。领导干部主动带头干,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层层传导压力,增强工作动力,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协主席和分管扶贫工作的副县长带头分包9个贫困村的贫困户,县直单位包非贫困村的贫困户,做到每个有贫困户的村都有包村责任人、每个贫困户都有包户党员干部,制定所包村、所包户的“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和2016年实施方案,制定帮扶措施,明确脱贫时间。
(二)强化宣传机制。以10月17日“扶贫日”宣传活动为平台,每年以县脱贫攻坚小组名义进行一次社会扶贫和专业扶贫表彰,充分开展多种形式的扶贫济困宣传活动,积极倡导全县干部群众、社会各界,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扶贫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增强脱贫攻坚的合力,坚定脱贫攻坚的必胜信心,努力实现扶贫宣传常态化、经常化、制度化。
(三)强化推进机制。一是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健全脱贫攻坚多规划衔接、多部门协调的长效机制,整合目标相近、方向类同的各类上级涉农项目资金用于扶贫开发。在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前提下,想方设法加大县级财政投入力度,同时要动员社会力量积极投入脱贫攻坚战。二是进一步强化项目支撑。向上争取将我县更多脱贫攻坚项目纳入省、市大盘子,获得省、市更大支持;向下谋深谋细谋实项目安排,筛选一批针对性强、效果好的项目,实现与“五个一批”对接。三是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完善扶贫资金分配、监管、绩效评价机制,做到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和审计、监察等工作,健全公告公示制度,强化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监管,确保投向精准、使用安全。
(四)强化考核机制。一要建立健全县级领导、县级部门和各乡镇(中心)党政领导干部的扶贫开发考核体系,把脱贫攻坚实绩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在脱贫攻坚第一线考察识别干部,保持扶贫干部队伍相对稳定,对那些长期在贫困一线、实绩突出的干部给予表彰并提拔重用,着力打造一支能力过硬、作风扎实、甘于奉献的扶贫干部队伍。二要建立年度脱贫攻坚报告和督查制度,加强监督执纪问责,鼓励有作为,整肃不作为,把导向立起来,让规矩严起来。对于脱贫工作不力、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由组织和纪检部门严肃追究责任。对于未完成年度脱贫任务的乡镇(中心)和部门,要严肃问责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形成县乡村三级书记抓扶贫、全社会动员促攻坚的局面。三要健全完善退出约束机制,严格脱贫验收办法,明确脱贫标准和程序,加强社会监督,开展第三方评估,增强脱贫工作绩效的可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