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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9-32762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19-11-10 |
发文机关:黎城县扶贫开发中心 | 主题词:扶贫资金 |
标题:黎城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2019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第六批)和市纪委监委帮扶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公示 | |
主题分类:扶贫 | 发布日期:2019-11-10 |
根据《关于下达2019年第六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长扶字〔2019〕72号)文件,2019年下达我县200万元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第六批)和30万元市纪委监委帮扶资金。我县为切实管好用好扶贫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围绕2019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根据“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现将讨论通过的资金使用计划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一、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0万元)
(一)黎候镇岩井村压塌楼小米种植项目资金20万元;
(二)西井镇北坡村村容村貌整治项目10万元;
(三)洪井乡孔家峧村红色旅游接待项目20万元;
(四)洪井乡信社村日光大棚基础设施配套项目8.4万元;
(五)洪井乡长畛背村鸡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10万元;
(六)东阳关镇龙王庙村柿饼加工项目5万元;
(七)停河铺乡苏村养牛项目10万元;
(八)黄崖洞镇上赤峪村(联村)羊肚菌种植项目10万元;
(九)上遥镇北马村肉鸡养殖项目10万元;
(十)程家山乡红薯小镇项目20万元;
(十一)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意外保险54.5904万元(8028人,每人68元);
(十二)2019年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11.9万元;
(十三)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地质灾害评估费10.1096万元。
二、市纪委监委帮扶资金(30万元)
(一)黎侯镇南村微商村项目1.8万元;
(二)西井镇东骆驼村鸡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10万元;
(三)西井镇北坡村电商项目4.8万元;
(四)洪井乡信社村微商村项目1.8万元;
(五)洪井乡信社村日光大棚基础设施配套项目11.6万元。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10日—11月20日
监督电话:黎城县扶贫开发中心 0355-8175132
长治市扶贫开发中心 0355-3015880
山 西 省 扶 贫 办 0351-3046150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1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