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山西省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的通知》(晋开发办〔2018〕4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扶贫工作实际,现将我县2019年县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支出及项目安排公告公示如下:
一、县级资金(1651.11707万元)
1、50万元用于2018年贫困户危房鉴定费;
2、5万元用于2019年贫困村东骆驼古村建设项目规划费;
3、33.908万元用于村级卫生所医保信息化项目;
4、140万元用于易地搬迁集中锦绣苑小区前期配套资金;
5、116.140004万元用于8个贫困村产业项目;
6、300万元用于2019年易地搬迁还贷款;
7、5万元用于西井镇南桑鲁村芍药种植项目补助;
8、25.55089万元用于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9、15.8万元用于2018-2019学年雨露计划补助;
10、62.955万元用于南村水库工程建设(小流域)水保和环保工程;
11、75.0202万元用于光伏扶贫项目;
12、82万元用于贫困人口养老保险;
13、100万元用于易地搬迁集中锦绣苑小区配套资金;
14、5.099万元用于贫困人口返贫险;
15、4.68万元用于深度贫困人口公益性岗位补助 ;
16、40.835万元用于贫困人口补充医疗保险;
17、123万元用于各银行2019年度风险补偿金;
18、7.5万元用于贫困大学生补助;
19、2019年3季度银行贴息(工行、农行、中行、邮储银行)39.070207万元;
20、南村水库工程项目资金(第二批)250.09635万元;
21、2019年贫困残疾人无障碍改造资金24万元;
22、2019年贫困残疾人技能培训资金10万元;
23、贫困残疾人器具购置资金10万元;
24、2019年农商行第三季度贷款贴息20.308669万元;
25、2019年中国银行银行第四季度贷款贴息9.14375万元;
26、2019年邮政储蓄银行第四季度贷款贴息12.2万元;
27、2019年农业银行第四季度贷款贴息4.3万元;
28、2019年工商银行第四季度贷款贴息16.51万元;
29、2019年农商银行第四季度贷款贴息22万元;
30、2020年贫困人口医疗保险41万元。
二、资金使用要求
各乡镇(区)、各相关部门要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精准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要根据年度脱贫计划,申报的项目和资金使用安排,并实行项目库管理,未录入项目库的项目,不得使用资金。要及时拨付和支出资金,确保扶贫项目建设进度。
要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的一线监督责任,发挥乡镇人大、纪检、财政所、核算中心的监督作用,扩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引导贫困群众参与项目决策、实施、管理和监督全过程。要严格按照《扶贫资金公示公告办法》,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在村进行公示、公告,接受群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确保专款专用,对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帮扶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公示时间:2019年09月30日-2019年10月9日
监督电话:黎城县扶贫开发中心 0355-8175132
长治市扶贫开发中心 0355-3015880
山 西 省 扶 贫 办 0351-3046150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1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