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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10263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5-04-22 |
发文机关:黎城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 主题词:雨露计划 |
标题:黎城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雨露计划资助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扶贫 | 发布日期:2025-04-22 |
各镇、县直相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2025年我县继续开展雨露计划资助工作,对2024—2025学年中职、高职(专)、技工学校在校学生中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下同)子女进行资助,实行应助尽助全覆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对就读中职、高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的在校学生(包含在校期间顶岗实习)中的脱贫家庭子女,按学制每生每年给予3000元补助。
二、申报时间及公示时间要求
2025年4月22日至5月13日,学生本人申请;
2025年5月14日至5月20日,村级进行公示;
2025年5月23日至5月29日,镇级汇总进行公示;
2025年6月3日,各镇将汇总名单及资料,报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审核;
2025年6月8日至6月14日县级公示;
2025年6月15日至6月20日发放到位。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及村级审核
符合条件的学生携带以下资料到所在村进行申报,村级审核公示后,将名单报送镇政府,此项工作5月21日前完成。
申报材料包括(以下资料均需提供1份):
1、2024-2025学年雨露计划资助申请表(村委会和所在乡镇签字、盖章);
2、所在学校开具的在校证明,并加盖就读学校红章(需原件);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等学籍管理网站下载打印的学籍证明(如网站信息不全,可由学生所在学校开具)。
4、学生户主的农村信用社卡复印件,且户主卡号和户主身份证号信息应为同一人;
5、学生本人和户主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说明:若有符合资助条件但不在拟补助名单里的学生,也可按以上程序上报。
(二)镇级审核
镇政府审核学生受助资格后,将学生受助信息进行公示。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各镇以函形式报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并将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等一并报送。此项工作要在6月3日前完成。
(三)县级审核发放
县级将镇汇总上报的学生资料审核完毕后,生成拟资助学生名单,并在县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学生资助名单。学生资助名单在6月20日前将补助资金直补到户,并将资助信息录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信息系统。
如有疑问,可拨打黎城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电话0355-8175132进行咨询。
黎城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2025年4月22日